缙云县林业局关于缙云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9号 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6074X/2018-04079     发布机构: 缙云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10-09 09:22:55

文号:

胡喜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治理松线虫危害力度的建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建立具体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职责。第六条:省、市、县(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以下简称防治检疫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检疫、检查、疫情监测、除治方案设计与技术指导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 目前所开展的工作 

依据防治条例要求和规定,我县每年制定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开展防控工作。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技术指导、督查工作开展、清理质量检查、年终考核;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责任状,确定乡镇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行政村负责协助工作,村级协管员全方位监督采伐队,专业采伐队统一清理。在治理上我们实施分类管理。 

1、重点保护区。对大源、大洋、三溪、双溪口四个乡镇,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实行内查外拒; 

2、重点除治区。仙都、壶镇、新建、前路、七里、溶江、胡源、石笕、方溪九个乡镇,发生松材线虫病面积小,危害程度轻、疫点相对孤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组织专业采伐队在彻底清除疫点及周边一定范围的所有松科植物后,对周边松树采取打孔注药的防治措施。 

3、一般防治区。五云、新碧、东渡、舒洪、东方五个乡镇,松林资源丰富,疫情传播风险大,及时组织全面清理病死树,落实责任人,禁止村民擅自采伐枯死松木,严防疫木流失。由外向内逐步实施林相更新改造,压缩发生区域范围。 

4、采伐清理枯死松树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落实属地管理,村级协管员负责全程监管,建立村级协管员巡查日记和枯死松木调运台账,杜绝疫木流失。由乡镇(街道)组织林业站专业人员对已清理的山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返工,做到除治一块、成功一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责任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5、喷洒化学农药毒杀天牛。在五月底至7月中旬松褐天牛成虫羽化高峰期间,组织专业防治队伍采用噻虫啉和氯氰菊脂喷粉、喷烟、施放白僵菌等方法。 

6、诱杀松褐天牛。疫点及外围松林中包括仙都固定监测点挂置诱捕器共360只(其中部分用于监测)。配设专职观测员3人,每5天观测一次,并记录诱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实验室分离镜检,鉴定天牛携带松材线虫数量、种类等情况。 

二、 下一步工作 

1、加强测报监控。做好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重点的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责任制,加强测报管理,提高准确率。 

2、加强疫木监管。进一步提高涉松企业的法律意识,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做好松死松木清理的跟踪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3、加强疫情除治。根据《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彻底清除病源。 

4、加快林相改造。结合森林抚育、六边三化、阔叶林发展、景观林建设等工程,同时近两年内在五云街道周边、高速公路、330国道沿线等地段,实施针改阔工作。 

去冬今春共计采伐枯死松木近4000万公斤,采伐量大,由于各方面原因,尽管林业部门、各乡镇(街道)穷尽办法,用尽资源,效果同要求可能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虽然信心满怀,但也倍感压力,请代表们加大社会呼吁,各方关注,支持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更好更快更彻底的清理枯死松木,保证我县生态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尽全力为我县的林业发展做好服务。 

 

联系人:朱晓亮(668071)施廷喜(689908) 

 

缙云县林业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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