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2017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2017年度新录用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及其他原因未参加过初任培训的公务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了解机关工作的性质、特点,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职责,掌握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成为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基础。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地点设在缙云县委党校,培训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2日,4月11日(周三)上午8:40-9:40在县委党校报到,10:00举行开班仪式,随后进行集中培训。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统一使用公务员培训统编教材《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公务员初任培训法规文件选编》、《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创新》。培训采取课堂学习、专题讲座、讨论交流、实践活动等方式进行。
五、培训考试
培训结束时,学员要进行闭卷考试。考核、考试成绩和培训期间的表现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并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能办理任职定级手续,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
(二)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学员,免交培训费、教材资料费。
(三)初任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不安排集中住宿。学习期间,学员不承担本单位工作任务,要严格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培训班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批后,报分管局长批准。学员迟到或早退两次按旷课1天计算,旷课2天以下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旷课2天以上和请假3天以上的,取消本期培训资格。
(四)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培训。填写《2018年缙云县公务员初任培训报名表》(附后),于3月2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12办公室(报名表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127548、3127549,县委党校教务科3121016。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