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区、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房调查录入工作的通知》,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农村房屋信息状况,高度重视农房调查录入工作。现就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前提。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相比2017年发证任务2018年任务更加繁重。各村与各部门更要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完成好这项工作。
(一)落实单位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各管理区为主要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实施,并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和村委会配合工作;村委会要落实了解情况的村干部参与人员联系、权属调查、纠纷调解、违法违章查处等工作;壶镇国土资源所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确权登记发证的业务指导、审查审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壶镇中队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和违法建造的农村住房予以查处;壶镇镇规划建设办对符合补办规划审批条件的住房及时补办,对确实无法拆除需暂时保留的建筑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财政局要加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相关工作经费保障;民政部门负责门牌证的办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宅基地的继承等公证工作。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有分工又有合作,齐抓共管,互相协调,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安排指挥下,努力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分三阶段实施,确保省级验收。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在全镇范围内召开动员大会,充分调动各管理区、行政村和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进村大力宣传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确权登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起依法登记、依法保护财产的理念,形成自觉办证、依法办证的良好氛围。
二是试点摸索阶段,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在各管理区选一个村完成试点摸索,在摸索发现问题,取得系列经验,从而为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从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底。在试点基础上,在全镇全面铺开。2019年9月完成县级初检;2019年10月完成市级复查;2019年11月完成省级验收。
二、农房调查录入工作
农房“一户一档”是全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性内容,调查录入“一户一档”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管理区、行政村要高度重视调查录入工作。农房调查录入工作量大面广,要确保调查录入的信息真实无误、及时有效,需要全镇各干部职工及各行政村的配合协调。
(一)认真落实职责分工
壶镇镇规划建设办、壶镇国土资源所、镇“三改一拆”办负责调查录入工作的动员部署、技术指导、违章处置等工作。镇财政局负责安排保障农房调查录入工作专项经费,并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各管理区、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调查录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调查录入对象和内容
本次调查录入对象为全镇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
调查录入的主要内容为:1.户主基本信息;2.房屋基础信息,包括坐落、层数、建筑面积、房屋结构、鉴定情况等。具体详见《县、市、区农村房屋调查录入信息表》(以下简称《录入信息表》)。
(三)调查录入步骤
开展农村房屋调查录入分为部署准备、实地调查、审核录入三个阶段,6月底前全面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1、部署准备(2018年2月一3月)。将调查录入工作布置到各管理区及行政村,各管理区按照本辖区农户数,选定至少1名以上的调查录入人员,同时从各行政村抽调1名以上的村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并参加必要的培训。
2、实地调查(2018年3月一4月)。调查录入人员和村干部进行实地调查,真实准确填写《录入信息表》,收集相关资料,采集影像资料。
3、审核录入(2018年5月一6月)。各管理区要对《录入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规划建设办和壶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达到真实准确的要求才能录入到系统中。今后根据农村住房的实际变化实时更新相关信息。
以上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部门、各管理区和行政村要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形成工作计划,定时分析和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复杂情况和疑难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