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缙云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缙政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现就申请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在缙云县工作并且与所属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且工作满一年的对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2018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3.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
二、奖励标准
1.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获得社会工作师(中级)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三、申请时间
2019年5月20日-6月20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奖励,过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金。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缙云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附件1)。
4.与所属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及证明材料。
5.申请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仅限工商银行),申请人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具体备注开户行的名称并签名确认。
五、相关事宜
1.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并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请符合条件申请奖励的社会工作者按时办理奖励申请。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李央,联系电话:3138583。
缙云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