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监察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水利局的名义统一集中行使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水利监察巡查、水事案件查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负责水事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的处理。
(四)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协助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
(五)承担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核、协助监督管理、验收报备和补偿费征收等工作。
(六)组织解决水土保持纠纷。
(七)负责水利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