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缙云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94515653/2020-61330     发布机构: 缙云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6:06:41

文号:

民进缙云总支: 

贵总支在缙云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提案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根据中药材市场准入无限制,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和人民群众有使用中药验方、秘方的传统观念等特点,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与药店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76份,签订比例达100%。与中药材(中草药)经营户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32份。进一步督促企业与中药材经营户诚信自律、规范经营。 

二是加强监管,严查质量隐患。重点对风景山中药材(中草药)集贸市场、水南街中药材铺、壶镇镇中药材经营户等单位(个人)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是否有硫磺过度熏蒸中药材及非法炮制中药材的违法行为;是否有经营毒性中药材的违法行为。 

三是部门联合,严格稽查打击。一方面,严厉查处经营假劣中药材违法行为。确定容易发生染色、硫磺熏蒸、掺杂掺假等重点品种名单,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已抽检白芍、川贝母等中药材4批次。另一方面,部门联合,重拳整治中药材市场。中药材销售实行市场调节价,县发改局价格科加强了中药材明码标价检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卫计局开展了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目前,立案查处无证经营毒性药品案件1起,立案查处中药材经营户非法行医案件1起。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药品安全知识展板、张贴《关于集贸市场中药材(草药)销售管理的通告》、发放《中药材购用温馨提示》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中药材市场专项检查,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中药材市场。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采取多种措施,构建药品安全屏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希望贵总支能继续关心和支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联 系 人:应岳文 联系电话:13625781933(675993)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