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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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06-07 14:32:19 信息来源:缙云

缙云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

(2015年4月13日缙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缙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赵建铭所作的《关于缙云县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县坚持保护与传承、利用与开发并举,有序推进传统文化村落保护工作,传统历史文化村落得到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但也存在村落界定与范围认定不够清晰、保护理念相对淡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规划引领,凸显文化核心价值

要科学编制全县性的保护规划。应建立规划编制协调机制,充分汇集文化、农林土、建设等部门的意见。以文化为灵魂,尊重历史,体现特色,挖掘生产方式、生活情景、传统习俗、民间工艺、宗族文明等文化元素,编制富有特色的全县性保护规划。根据保护对象实际情况,可参考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界定方法,以核心保护、重点保护、重要单体建筑迁建保护等方式施行分级保护。要突出文化的价值引领。要把保护传统历史文化的理念贯穿到规划的前置环节,根据不同地域特点,精选人文主题,展示各区域特色文化。

二、合力联动共建,整体协调统筹推进

要把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总体目标,列入新农村建设任务。要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共同做好此项工作;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切实发挥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督查机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保护管理网络体系,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建立“文化政绩”考核机制。要大力宣传,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传统历史文化村落的历史价值和相关保护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氛围。3月4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部门要根据意见做好保护工作。

三、多元筹资投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资金的保障是开展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如何加大资金筹措、消除缺口是当务之急。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抢抓机遇,主动谋划,加大项目申报力度。要努力筹足县级配套资金,建立传统历史文化村落资金补助机制,在每年县财政预算中,明确配套资金基数;积极整合相关部门的资金使用,统筹安排分配,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动员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吸收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村落的保护和利用。

四、突出保护重点,发挥政策最大效用

要加强分类指导保护。坚持突出重点、抓住亮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通过价值评定等专业评估,按照保护利用价值高低,确定相应级别和保护重点,纳入各相关部门监管范围,明确各自的保护利用责任。要加大对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用地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好宅基地供给既定政策,重视做好土地置换工作,有效解决古建筑的所有权、使用权矛盾。要注重人才培养。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逐步集聚一批从事业余研究的乡土人才。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摘录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摘录

 

▲一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予以配套,确保项目落地。二要加强资源整合,确保统筹推进。要实行多部门联动管理,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三要加强政策完善,确保要素破解。要落实建房指标,确定产权,制定规划,抓紧出台完善保护与开发利用相关政策。四要加强重点挖掘,确保分类保护。分等级分类别做好保护工作,在保护中主题要鲜明,能体现当地的历史风貌与现代品格的充分融合。

一要加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众微信、微博、特刊等形式开展宣传,并用好老人班这一特定的群体加强宣传,充分体现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与参与权,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保护氛围。二要充分利用上级政策,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更多的资金支持,并切实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形成保护利用的合力。建议出台古村落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统筹农办、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资金使用。三要做好对传统历史文化村落的调查摸底工作,按主次等级编制保护规划并挂牌,出台相关保护处罚政策,采取强制措施加以保护,使传统历史文脉得到延续与发展。

▲一要利用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可以借鉴兄弟县的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利用资金。二要鼓励支持民间社会团体,如志愿者组织参与保护工作。

▲缙云老城区五个村都是古村落,要重视这五个村的保护利用开发,挖掘具有缙云特色的文化,如城隍庙等,发挥千年古镇的魅力,不断提升整个县城的品位。

▲针对设计费用高,资金配套不足,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出台配套资金管理办法。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针对古村落的产权多元复杂问题,土地置换后才能开始启动修缮工作,建议及时给予土地指标并适当增加指标。

▲一要把各级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监管。二要出台相关政策保护好传统历史文化村落,如壶镇镇工联村中的九进厅是省保单位,现以出租为主,存在一定的隐患,政府要牵头出台政策保护好。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意识。加强村落保护利用是一项提升农村品位、实现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二要统筹考虑,科学编制完善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在了解和把握全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完善保护和开发的总体规划。三要多元投入,加大传统文化村落保护扶持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合力共建”的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开发资金筹措机制。四要加强活态传承,保护并挖掘村落文化的源头活水。保护修复原生态文化,形成美丽乡村集群,抓好非遗项目传承人培养。五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文化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机制,形成长效政策机制;建立村民主体参与机制,增强自主建设美丽家园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主送:县政府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县农办、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台, 各乡镇人大、政府,各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

  缙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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