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明水库库区水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潜明水库库区水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缙云县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潜明水库库区水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库区水源保护工程、坝上提升工程、坝下修复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部分等。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林带、土地整理、环库巡查道路、巡查休息区、管理码头、库尾湿地、坝上环境提升、坝下生态修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安投资约80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类技术资料上报和审批服务、各验收阶段设计资料服务工作及后续服务。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在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等资料将于2020年8月3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相关资料向代理机构无记名索取。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8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金竹村潜明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78-3025361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紫薇苑15幢11号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0578-3316115 17767292802 传 真:0578-3316115
缙云县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