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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结果直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6〕62号)规定,现将缙云县岭后骨洞坑萤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参数表、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话/传真:(0578)3147111
通讯地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 邮编:321400
附件:缙云县岭后骨洞坑萤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公示材料
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委托评估单位 | 评估目的 | 评估价值 |
缙云县岭后骨洞坑萤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 | 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为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依据 | 98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