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缙云县将深入实施信用建设“531X”工程,高质量做好“生态信用”品牌,以特色应用融合拓展为主题,为我县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根据《丽水市信用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丽信用办〔2020〕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要点。
一、推进生态信用体系建设
1.夯实生态信用数据基础。根据丽水市生态信用数据目录清单,完善生态信用数据归集。以“花园云”为数据中枢,强化多部门数据管控,着力构建全领域数字化循环体系。配合市级推进“花园云”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建设,重点推进餐饮油烟污染、全域农药化肥使用、污染源企业和工地(渣土车)等 4个智能监管应用场景,形成生态信用监管数据闭环管理,实现生态信用评价结果联动,有效夯实数据基础。
2.夯实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基础。以推动实施生态信用系列制度文件为重点,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立足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探索以生态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乡镇生态强村公司生态产品价值分红重要因素,为政府购买生态产品价值添加生态信用筹码。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乡镇生态信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生态信用村级数字化协同监管,初步形成“生态底色”视窗。
3.推进生态信用着色监管机制。围绕“绿谷分”个人信用评价等级着色码管控机制,以激励对象“绿码”应用为突破,加强识别管控数字化应用,逐步推广“人手一码、集成应用”模式,着力提升生态信用识别度和便民度。依托市生态信用数据库,动态掌握生态信用重点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探索推进企业“绿黄红”三色信用预警机制,对风险变化通过着色标识及时监测预警,有效摸清风险底数,实现监管精准化。
二、推进信用应用场景建设
4.扎实推进“信易+”应用建设。基于绿谷分和市公共信用平台,以出行便利、出游优惠、绿色通道等形式激励市民守信行为,探索拓展“信易行”“信易游”“信易贷”等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场景,提升信用优享民生服务。推进生态信用跨部门共享机制,将生态信用评价结果与人行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建立生态信用培育池,引导金融机构对生态守信者开展生态信用“两山贷”产品创新。
5.创新推动生态信用应用建设。重点围绕“生态信用+”激励场景拓展,积极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乡镇开展“绿谷分”应用场景设计,加快推进生态信用记录“绿谷分”在试点乡镇的落地应用。通过试点示范、典型引路,创新应用方式,丰富奖惩措施,推动在行政管理、社会、市场等领域拓展应用场景。
6.有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全国、省、市信易贷平台对接,切实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以浙江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指标体系为核心,对信用制度建设、信用监管水平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和分析,不断夯实营商环境基础。加大信用建设对“放管服”改革的支撑力度,进一步开展以企业依法承诺制为等主要内容的审批服务改革,推动提升服务效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升系统建设功能
7.做好数据归集。配合做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着力推进信用信用归集,进一步加强数据源质量,及时采集相关基础信息,力争做到信用数据应归尽归,实现信用信息集中统一公示和公共信用信息查询。
8.强化协同服务。着力做好信用应用协同,加大信用应用协同嵌入改造,实现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县级各业务自建系统平台对接,进一步加强信用数据的互通共享,形成功能完备、体系健全、运转有序的信用协同应用大格局。
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9.健全信用联合奖惩体系。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开展失信惩戒,逐步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红黑名单制度,加强红黑名单信息库建设,加大严重失信事件的监测与治理。
10.优化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渠道,优化信用修复流程,规范信用修复程序,推广线上信用修复,严格信用修复审核。督促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并通过公开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五、强化信用监测督查
11.开展信用状况监测。围绕2020年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新体系,从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权益保护等方面,逐项逐部门分解压实责任任务,各相关部门按要求每月及时报送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进度。
12.严格考核督查。根据各有关部门信用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信用状况监测督查。围绕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对法治政府建设、政务诚信建设、生态信用建设等研究制定相关信用考核内容,完善指标权重,加强考核协同,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推进信用监管服务专业化建设
13.推广注册承诺机制。推广由法人和个人“自愿注册-主动提交-在线审核”的“信用丽水”网站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推动主动承诺型、行业自律型、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等各类承诺,推进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14.拓展信用综合监管。架构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化各行业领域信用查询机制,强化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生态信用评级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鼓励在商圈治理、养老服务机构、物业管理等领域开展信用监管,推动行业监管由粗放向精准转变。
15.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努力培育引进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及广泛应用,发展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等多种业态,壮大信用服务市场。
七、推进长三角信用合作
16.探索“信用长三角”合作机制。探索与上海市闵行区的信用合作,推动建立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和信用信息共享模式。推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及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工作,推动信用产品的互认交换,共同培育和发展信用市场。
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17.开展特色化宣传。围绕绿谷分的等级、重点倡导事项和负面事项、激励举措等方面,做好个人诚信分推广宣传。编制缙云生态信用典型案例,利用“信用丽水”微信公众号、县“信用建设”网站专栏,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
18.推进常态化宣传。常态化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3·15”“6.14”等时间节点的集中诚信教育活动,开展丽水好人、缙云好人、道德模范、慈孝典型等示范评选活动,引导市民树立诚信意识,形成全域诚信宣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