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落实竞争政策,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7.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相关工作、备案和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8.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相关工作。根据权限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环节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的审核转报。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19.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0.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1.负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22.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547.99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5547.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7.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财政管理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5547.9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3.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24.89万元,占74.3%;日常公用支出552.34万元,占10%;项目支出870.76万元,占15.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47.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547.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72万元。
(五)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47.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47.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23.6万元,占81.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02万元,占7.12%;卫生健康(类)支出277.65万元,占5%;住房保障(类)支出351.72万元,占6.3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52.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12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测监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728.26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管、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定、食药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3.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7.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1.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2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以及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级及兄弟县来缙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04]42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 %,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强化工作职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2.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06万元,增长5.6%,主要是因为根据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部分项目经费调剂到日常公用支出、人员增加等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4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0.7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