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教师年度考核奖(也称为教育质量奖)分配方案存在不合理:
1、缙云教师的考核奖按公务员的基数(每人3万8)发放,且所有在编人员统一此标准发放;莲都区教师考核奖发放人均标准为公务员考核奖的中间值,教育局可能根据学校内岗位不同(例如校长、中层干部),做出具体的发放系数后进行发放。缙云教师考核奖的平均化、最低化的分配方法,导致校长和中层都没有系数,影响干部的积极性、责任心和公信力,不利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的发展。
2、缙云教师的考核奖发放时间为每年8月份,公务员是12月份,两者相比,每个教师都缺少了8个月的考核奖。
建议:
1、改进分配方案,参考公务员的发放方案,给校长和中层适当的系数。
2、每年发放时间与公务员相同,都放在12月。
徐艳芳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教师考核奖分配方案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教育教学质量奖的政策依据
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十分的关心和重视,为进一步调动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于2014年开始,设立教育教学质量奖,教育教学质量奖参照政府目标考核奖基数,按学年进行考核并予以发放。
二、 我县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奖的现状
依据政策,我县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就对全县教师实行教育教学质量奖,参照历年来我县公务员政府目标考核奖的基数,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发放基数从6500元升至38000元,教师的待遇得到明显提高,提升了教师的幸福感,切实保证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 建议解决情况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就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并积极向兄弟县市了解,也是十分迫切想通过努力,为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争取“教育教学质量奖的职务系数”这份待遇。但就目前而言,由于学校的校长和中层干部无相应的行政职务,校长和中层干部如同公务员享受政府目标考核奖的职务系数尚无据可依。同时,由教育工作的特殊性,所有的考核都在学年结束时进行,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奖目前无法在每年的12月进行发放。
恳请你们继续关心与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为缙云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宜学’新高地,勇当山区教育排头兵和模范生”献计献策。
缙云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丁海潮 联系电话:31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