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方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60870/2021-71230     发布机构: 方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6 15:51:52

文号:方政〔2021〕17号

涂成金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方溪乡北坑村“中共处属浙南游击队修械所旧址”进行保护性开发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北坑村是革命老区村,红色革命文化始于1937年。现境内有保留完好的红军洞(中共处属浙南游击队修械所遗址),已被列为缙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外师姑村中共处属浙南游击队修械所是缙云县文物保护点,时代为“民国”,类别为“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坐北朝南,封门坑之间的天然石洞,内部不规则,为坑水冲击的细土堆平,洞口仅能容一人进入。外师姑村中共处属浙南游击队修械所现存当时贮存枪械的山洞、用来支架车床的大石头、制造军械的巨石与已经倒塌的小房子石墙。针对该文物保护点进行保护性开发,传承红色革命精神,意义重大。

在中共处属浙南游击队修械所保护性开发过程中,我乡将严格遵循保护为主,统筹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革命遗址本体安全和特有的革命历史风貌,保持和呈现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结合处属游击支队师姑田兵工厂革命遗址、错落有致的山乡村落和沿途山涧的优美风景,开展中共处属浙南游击队修械所旧址保护修缮工作;修建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场地,新建仿古栏杆,红军洞内修复、山涧河道整治、周边环境保护等节点打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清凉生态游和红色教育等观光活动,开发、推广具有革命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旅游路线和旅游服务。

感谢您对方溪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施朋妍,联系电话:18857804987)


缙云县方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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