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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2-7949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31
文号: 缙政发〔2022〕22号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7 10:04:33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缙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根据《丽水市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区块先行、分步推进、全面达标”的原则,县政府对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负总责,通过循序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科学推进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2023年6月底前通过市级验收,实现全县“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的目标。

二、行动实施范围

开展已经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仙都街道、新碧街道、壶镇镇、新建镇、东渡镇、东方镇、舒洪镇、大洋镇和大源镇“回头看”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建设成果。完成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度排查。根据“点、线、面、网”结合原则,以镇(街道)、重点工业区块为单元,系统全面地对各区块所有排水用户、管网、处理设施和排污(水)口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查清生活小区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排水设施情况,重点查明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等情况,厘清管道布局走向、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掌握混接、错接、漏接管网数量,确保底数清。查明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超负荷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排放口是否规范等。查明排污(水)口类型,入河排污口是否经过审批备案、设置是否规范等。

(二)制定方案。各重点工业区块、镇(街道)要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和长效运维管理实施方案,理出问题短板,建立“四张清单一张图”(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排查成果图),并报县治水办(河长办)备案。各重点工业区块、镇(街道)要按照“属地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改造提升方案。

(三)全面整改。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方案,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整治。要深入开展全县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油污分流改造,做到“应截尽截、应处尽处”,雨水和污(废)水“应分尽分”。

(四)长效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责任。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引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设立区域性运营管理部门。增加资金投入,构建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学习借鉴我省各地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运维管理。

四、职责分工

县治水办(河长办):牵头负责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组建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技术指导组,加强建设工作的技术保障;负责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宣传工作;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督导督办工作;牵头县城建成区机关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中建设项目立项;及时审批项目可研、初设等。

县经济商务局:牵头负责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机构办公楼和食堂“污水零直排区”问题排查、整治、建设工作;负责督促治沙行业以及采矿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六小行业”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报建设局汇总;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并移交五云街道归档。

县财政局: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污水零直排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经费;负责指导和督促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优先保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用地,为创建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和服务平台支撑;协助开展治沙行业以及采矿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负责开展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谋划及实施;负责编制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问题排查、汇总,形成“四张清单”和排查成果图;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谋划及实施,做到全覆盖;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并移交五云街道归档;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负责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指导督促镇(街道)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运维管理,开展相关设施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建筑工地废水规范排放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铁路客运站、汽修店、物流公司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报建设局汇总;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并移交五云街道归档。

县水利局:负责美丽河湖建设,做好山塘水库排查整治,强化涉水工程日常监管,全面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行动,做好河道违法建筑的监管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水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督促屠宰场做好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星级酒店、文体类培训机构、A级景区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报建设局汇总;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并移交五云街道归档。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医院、卫生院、医疗诊所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报建设局汇总;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并移交五云街道归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会同五云街道、综合执法局开展“六小行业”、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整治清单报建设局汇总;负责督促落实各类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并移交五云街道归档。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六小行业”、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等其它类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六小行业”、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并负责长效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负责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建设单元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规范入河排污(水)口的标识设置,加强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入河排污(水)口设置审核,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执法管理。配合提供地下水监测相关信息,并配合开展验收。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县行政中心、县交流干部宿舍“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县金融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各银行机构对办公楼和食堂开展“污水零直排区”问题排查、整治、建设工作。

县老城有机更新指挥部:根据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度计划要求,全面提速项目谋划和建设,将老城有机更新雨污管网建设改造项目提前至2024年年底。

县国投公司:协助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整治工作。

县城投公司:牵头负责老城区闲置国有资产和新区国有资产办公楼和食堂“污水零直排区”问题排查、整治、建设工作。

县属其它部门和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污水零直排区”问题排查、整治、建设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创建工作台账并移交五云街道归档。

五云街道:牵头负责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政策处理;完成城中村、社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负责所有台账收集、整理、归档;负责涉水单位的排水许可证代办;协同市场监管局做好“六小行业”、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其它镇(街道):负责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运维管理实施方案,确保“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的建设成效;建立污水管网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治水的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建设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治水办(河长办)统筹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同推进,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作为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高标准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关键之举,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实施,科学制定工作开展时序,合理、有序地安排整改措施,在雨(污)水管网建设布局上要区域统筹协调,提高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要制定实施攻坚方案,倒排计划、明晰责任清单,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

(三)落实要素保障。要落实项目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要落实体制保障,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项目立项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要落实河长职责,全面深化河长制,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管理体制。成立缙云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技术指导组,大力推广使用排水管道电视检测(CCTV)等技术,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各镇(街道)、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纳入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各区块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县政府督查室、治水办(河长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宣传,为扎实推进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缙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领导小组.doc

附件2:缙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责任清单.docx

附件3: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4:2022年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示意图.zip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wps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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