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育红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建设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水源地上游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散养等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生活污水排放方面。建设局已逐步推进全县水源地上游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其中2021年潜明水库上游提升改造了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2-2025年将逐步安排白马水库上游、黄村水库上游、潜明水库上游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工程,规范水源地上游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建设局后续将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督促运维单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农污设施出水水质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规定的抽测频次要求,每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的监督抽测工作,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建设局,确保农污设施达标排放。
(二)农业面源污染方面。农业农村局一是积极推进“肥药两制”改革。通过“肥药两制”改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专用配方肥,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促进农业绿色高效发展。2021年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吨、水肥一体化0.4万亩,完成取土测土服务244个,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92.5%以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9.1万亩,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41.7%。二是抓好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针对我县主导产业茭白发展中存在化肥使用过多、农药减量不显著、农田面源污染较重等问题,强调要把茭白主产区尾水处理技术作为生态沟渠建设的重点内容。在新建镇、前路乡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共计3条,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三是加强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全县范围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并集中进行处置。开展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工作。据统计,2021年全县18个乡镇街道2021年农膜回收处置量382.5245吨,回收处置率95.95%;肥料废弃包装物回收量159.34吨,回收率达95.73%;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量31.45吨,处置量31.45吨,完成率106.2%。
(三)畜禽散养方面。农业农村局一是强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和完善“二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建设,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积极推广建设舍外非接触式发酵床建设,提高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能力。二是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全县实行“政府监管、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和“养殖场报告、处理厂收集处理、县乡监管”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收集区域全覆盖,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100%。
三、关于“针对饮用水源的偷钓行为出台相应政策,组建专门执法队伍,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的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2019年县美丽缙云办出台了《缙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动协调机制》《缙云县县级备用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缙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制度》等制度;2021年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缙云县黄村饮用水水源地联动保护监管工作机制》,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和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潜明水库实施禁渔的通告》,多方面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各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日常动态管理,层层落实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职责,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密对保护区的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私自钓鱼、乱倒垃圾、游泳要求立行立改,对较大的违法事件及时交办属地乡镇以及相关单位以及相关单位。二是借助高科技手段在县级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重点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开展视频远端巡查,整合仙都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和水利视频监控系统,由专人负责通过视频监控探头进行线上巡查,一旦发现在饮用水源地内从事垂钓、洗衣等污染水源的行为及时派人处理。三是开展非法垂钓专项整治行动,县综合执法行政执法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力量,针对各乡镇街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非法垂钓众多这一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执法巡查,一经发现非法垂钓人员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行为,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2022 年7月13日
(联系人:张文儒,联系电话: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