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审批服务、协调工作。
(1)组织部门赴缙云县德利阀门有限公司就总平面布置变更事宜开展现场踏勘,并召开协调会议;组织部门赴缙云县兰普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企业就总平面布置变更事宜开展上门服务。
(2)出具关于浙江美胜文具有限公司、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蓝图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缙云县银航工贸有限公司、缙云县思诚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鑫诚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变更的协调会议纪要;出具涉企进度专报。
(3)与自然资源局、建设局、缙云经济开发区和业主对接缙云县金象实业有限公司、缙云县德利阀门厂等总平面布置变更事宜;拟制关于成立《问渔路南侧原家电总汇等12户商住综合楼历史遗留问题》销号专班并上报县府办督查室;拟制缙云县思诚电子有限公司、缙云县金象实业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变更的协调会议纪要初稿征求部门意见;组织助企专员赴结对企业进行走访。
2.审批代办服务工作。
(1)共帮助业主代办事项23项,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办 2项,企业投资项目代办21项,投资额达24.43亿元。
(2)组织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畜牧局、林业局、环保局赴五云街道对缙云县青云家庭农场等三家单位设施农用地开展现场踏勘,并召开联审会。
(3)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部门对丽水青绿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先行线上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