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公职人员收受企业赠送香烟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县纪委《关于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遏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企业赠送香烟(含散包)或主动索要香烟等问题,促进公职人员与企业正常健康交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公职人员收受企业赠送香烟问题专项治理。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职人员收受企业赠送香烟对于亲清政商关系的影响破坏作用,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要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治理公职人员收受企业赠送香烟等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动治理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挂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不收受企业赠送香烟,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做到亲而有道、清而有为,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守护者、行动者、推动者。 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开展联企走访。建立定期走访调研机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室组地”联合协作模式,实行分片组团联企,通过对所联系企业实地走访,引导企业在公务活动中不给公职人员赠送香烟,收集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向企业主动索要香烟等问题线索。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定期走访、督导学习等形式,加强《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烟票”,提高企业对治理公职人员收受企业赠送香烟问题的正确认识,主动参与监督,倡导企业与公职人员正常健康交往,营造浓厚治理氛围。 (三)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各单位组织要通过微信、钉钉、短信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对党员干部收受企业赠送香烟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四)联动监督检查。结合2022年正风肃纪“月亮行动”以及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公职人员收受企业赠送香烟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加大追责查处。建立举报专线0578-3312476,并向社会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强职能部门间移送问题线索协作机制,优先受理核查向企业主动索要香烟的问题线索。对问题较轻、主动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处理;对问题严重、不认真自查自纠及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用铁的纪律管住“烟草腐败”问题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六)形成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抓常抓长,发挥制度根本性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查找监管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健全重要节假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快速处理等督查机制,从严精准监督公务活动中接受香烟或主动索要香烟等问题,及时通报治理情况、曝光查处典型案例,严明纪律要求,形成有效震慑,巩固提升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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