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缙云县移民工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详细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第8层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3023232
传真号码:0578-3122801
电子邮箱:fyj980976929@163.com
邮政编码:3214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县移民工作中心领导及分工
2.县移民工作中心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县移民工作中心制定的规划计划
4.县移民工作中心制定的政策法规文件,及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制定的依法需公开的文件
5.县移民工作中心重点工作
6.县级财政预算、决算
7.县移民工作中心人事任免
8.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本单位专栏网上公开:
网站地址:http://www.jinyun.gov.cn/art/2023/11/21/art_1229369768_5208453.html
(三)公开时限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http://zxts.zjzwfw.gov.cn/wsdt)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五、救济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缙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缙云县移民工作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