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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胜事业有限公司“4·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3-11-21 14:47:33

2022年4月5日,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导致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缙云县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2022年10月10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评估组对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4·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进行检查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3年10月8日县政府成立了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4·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事故评估组由安委办牵头,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壶镇镇等单位参加事故评估工作。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县政府批复的《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4·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调阅“4.5”事故案卷资料,对接“4.5”事故原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开展现场评估,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对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初步意见。10月28日,经事故评估组研究讨论,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按照“4.5”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法予以行刑衔接1人,已落实到位。

涂**,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白班机修工班组长,未持有电工作业证。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由缙云县应急管理局予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处理结果:涂**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2022年11月16日将该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按照“4.5”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行政处罚2人,已落实到位。

汪**,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缙云县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五)项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2022年12月13日对当事人汪**作出处人民币叁万伍仟伍佰贰拾元(¥35520.00)的行政处罚。

汪**,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缙云县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五)项的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九十条的规定,2022年12月13日对当事人汪**作出处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肆拾伍元(¥16345.00)罚款的行政处罚。

3.按照“4.5”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单位内部处理4人,已落实到位。

李**,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轧钢车间主任。

处理建议:依据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由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李**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规定,未严格落实车间现场作业安全监督职责,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公司内部规定,2022年10月28日,对当事人李**作出处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罚款处罚,重新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培训。

麻**,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轧钢车间班组长。

处理建议:依据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由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麻**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规定,未有效履行班组长安全管理责任,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公司内部规定,2022年11月8日,对当事人麻**作出处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罚款处罚,重新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培训。

麻**,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晚班打包操作工。

处理建议:依据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由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麻**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规定,未及时制止他人的冒险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公司内部规定,2022年11月8日,对当事人麻**作出处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罚款处罚,重新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培训。

孙**,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晚班钢筋吊运工。

处理建议:依据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由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孙**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规定,未及时制止他人的冒险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公司内部规定,2022年11月8日,对当事人孙**作出处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罚款处罚,重新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培训。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按照“4.5”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个,已落实到位。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缙云县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2年12月13日对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4·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事故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了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

(一)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4·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一是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二是开展专题教育,以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懂得自救互救技能。三是制定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问题。四是以案说教,召开事故通报会,将事故的原因、教训、结果通报给全体员工,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做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

(二)壶镇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壶镇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以“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为契机,不断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思想意识;二是针对性的对钢铁冶炼等高危行业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三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实战演练,通过观摩学习不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四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利用安全竞赛、微信群、黑板报、横幅、小标语等方式方法,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学习各类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经济商务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经济商务局进一步落实部门指导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采取系列措施全面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一是我局迅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我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分管领导带队,安排一组三人,对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宣传工作共计三十余次,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协议签订率达到100%;三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宣传品与宣传资料发放以及安全知识展板展示等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各类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四是联合应急、消防、执法等单位对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隐患7个,已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五是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升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风险和整改隐患的能力水平,协助企业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六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多次对工业企业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有力推动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应急管理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局就事故发生原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立即组织开展涉钢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县12家涉钢企业的生产作业现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环节进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将进挂牌督办,确保整改整治到位;二是依托“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抽取应急、市场监管、建设、综合执法等单位8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与原单位工作脱产脱钩,进行集中办公,从2022年4月11日起至7月19日,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并于4月11日召开全县部署会推进行动开展。共排查出隐患5523项,完成整改4572项,整改率达82.8%,挂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1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5个,超2021年全年总量;共立案179起,罚款金额160.795万元,其中工业领域92起,罚款金额110.29万元;“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共计完成12211人次,超全年任务数43%;高密度、高频率开展宣传,共发送宣传短信127万余条,电视游字宣传3120余次,印制宣传单页30余万份,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报800余次,并向社会曝光9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285场,宣传密度达到近3年同期最高水平。

四、检查评估结论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文件资料,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均已落实到位,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单位及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附件:“4.5”事故评估组组成名单


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4·5”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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