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索引号: 12332526MB0Q00266Q/2023-924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缙云县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3-03-02
文号: 缙供工委〔2023〕4号
中共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
发布日期: 2023-04-17 09:50:51 文章来源: 缙云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如下:

一、李云忠(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对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主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会议和活动,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3、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4、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干净干事创新业、担当实干走前列作风建设成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5、持续抓好各级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优化提升工作,着力巩固和拓展整改工作成果,抓好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布置相关工作,带领县社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6、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县社机关中层干部、下属企业党政主要领导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开展约谈提醒,并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王茂兴(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分管纪检监察、党建、劳动人事、信访维稳、老干部管理、内部审计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后勤等工作。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逐步完善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3、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抓好权力制衡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防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4、配合上级纪委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及“四风”问题,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按规定程序办事,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赵伟杰(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分管财务、社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改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

2、抓好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确保系统稳定发展。

3、加强基层供销社管理,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加强社有资产经营与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王康(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分管业务经营、合作指导、“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等工作。

2、负责基层供销社目标考核的制订与实施,做到公开、公

正、公平,严格按制度标准实施考核打分。

3、负责供销合作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三社”建设(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行业协会建设等工作。

4、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督促企业建立台账。

 

 

                     中共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332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