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教育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6072/2023-95172     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13 16:13:45

文号:

蒋必秀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东方镇靖岳村成立公办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东方镇现有12个行政村,户籍人口2.5万人。东方镇现有幼儿园4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园1所(位于岱石小学内),招生规模3个班,幼儿学位90个;民办园3所,招生规模15个班,幼儿学位450个。从镇域范围来看,公办园招生规模不足,全镇幼儿教育资源短板问题突出,不能充分满足老百姓对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近年来,老百姓对创建规范优质办公幼儿园的呼声高涨。经我局研究决定并上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将在“十四五”期间通过政府回购将东方镇中心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为9个班,在园幼儿270人,年招生人数90人。

根据东方镇政府及靖岳村村委的建议,我局于2021—2022年多次组织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对靖岳村欲设立公办幼儿园的原有粮库场地进行考察,发现该场地不适合幼儿园办园使用。目前,我局正在研讨靖岳小学学生分流后在原小学校园内举办公办幼儿园的可行性,待初步研讨结果确定后再告知东方镇政府与靖岳村村委进行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缙云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缙云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8日


(联系人:朱志坚,联系电话:3140616)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