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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产权人:
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工程——文化创意孵化基地项目进行建设。现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建设位置位于缙云县壶镇镇。总用地面积27769平方米,总占地面积970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428.38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8054.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73.84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34.94%,绿地率20.01%,绿地面积5556.5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30辆(地面停车位20个,地下停车位110个),非机动车位数638辆(地面停车位638个),层次五层,建筑高度26.55米。
二、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各有关产权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三、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期限为十天(自10月22日至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578-3219309 0578-3980697。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工程——文化创意孵化基地项目总平面图(公示稿)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