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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缙云县人民医院机构级别变更为三级乙等定点医疗机构的通告
索引号: 002660715_63788/2024-107467     发布机构: 缙云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2-27 0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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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人员: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公布缙云县人民医院评定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丽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要求,缙云县人民医院于2025年1月1日起医疗机构级别变更为三级乙等定点医疗机构,其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支付待遇按三级乙等医院标准执行。

特此通告

缙云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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