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国有企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 根据县政府授权,统一集中履行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
3.拟订金融业、地方金融组织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科学制定发展战略规划。
4.负责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拟订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布局资源配置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承担县属国有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营活动、投融资、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拟订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有企业资产配置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制定的年度预决算方案。监督国有企业收益上缴工作。
8.拟订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并开展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
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及考核评价保障情况的具体工作。
10.承担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及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金融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机制。
11.负责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协调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12.拟订金融业、县属国有企业相关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县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和人才流动机制并组织实施。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预算包括: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4年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拨款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6337.90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6337.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431.4万元,下降63.81%,主要是对县属国企的注册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37.9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5.6%;政府性基金收入196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74.4%。
(三)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6337.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431.4万元,下降63.81%,主要是对县属国企的注册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3万元、农林水支出1697.9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5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其他支出196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6.36万元,占1.2%;日常公用支出25.37万元,占0.1%;项目支出26006.18万元,占98.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337.9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737.90万元、政府性基金196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3万元、农林水支出1697.9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5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其他支出19600.00万元。
(五)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37.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08.6万元,增长67.22%,主要是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40万元,占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18.43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1697.92万元,占2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54.26万元,占69.1%;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占0.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5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金融工作管理与企业上市服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04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1697.9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担保公司补助。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230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4424.26万元,主要用于县内拟上市企业财政贡献奖励,疫情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60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9140万元,下降71.49%,主要是对县属国企的注册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19600.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9600万元,主要用于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支付。
(八)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单位来缙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006.1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是指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是指反映用于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