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法》等有关法律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了解掌握我县中小学生在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辍学等问题,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疑似辍学等特殊学生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实行“红黄蓝”三色码管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1. 本学期内未报到的学生;
2. 本学期内累计缺课达到一个月以上的学生;
3. 本学期内累计缺课(请假)达到三个月以上且未办理休学的学生;
4. 其他存在辍学风险的学生;
5. 心理健康问题学生。
二、评定内容
1. 学生的出勤情况,包括请假、旷课、迟到等情况;
2. 学生的性格情况,包括存在孤僻、自闭、冲动、易怒等;
3. 学生的家庭情况,包括亲子关系、网络成瘾、家庭教育环境等;
4. 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包括心理健康普查风险等级、是否存在各类精神疾病、心理专兼职教师、团辅和个辅情况、班主任反馈等。
三、评定标准
1.红色等级:指已经辍学超过三个月,严重厌学,学校多次上门劝说无果,需要教育局、乡镇、公安等其他部门支持和采取措施的学生;心理三类问题学生。
2.黄色等级:指已经辍学但不足三个月,存在较为严重厌学,需要学校层面尽快采取措施防止学生继续辍学,学校可以解决;心理二类问题学生。
3.蓝色等级:指学生经常间歇性请假,存在厌学倾向,可能辍学,年级组层面可以解决;心理问题一类学生。
四、评定程序
1. 学校成立专门评定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2. 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初步评定,并填写《特殊学生等级评定表》(见附件1);
3. 学校将评定结果报告给教育局教育科。
五、工作要求
1. 各校要高度重视疑似辍学学生、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的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学生的受教育权益得到保障;
2. 评定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特殊学生的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 对红、黄、蓝三色学生要“一生一档一团队帮扶”,每个团队3-5人,做好日常劝学、帮扶、救助等工作。红色学生由校长、书记领衔,黄色学生由副校级领导领衔,蓝色学生由中层领导领衔。
5. 红、黄、蓝三色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学生有变化要及时调整颜色和帮教管理手段。
6. 各校在1月10日前,向教育局报告红、黄、蓝三色人员名单和帮教团队情况(见附件1)。本学期每周周一12:00前,上报红、黄、蓝码学生人数;下学期开学后,每个月月底前上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局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李江丽,刘宁;电话:3122201、3144391。
缙云县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