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负责运用智能审核和实地核查等措施,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配合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监管工作。
机构负责人:陆小丽,联系方式:0578-3017283,办公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
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负责运用智能审核和实地核查等措施,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配合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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