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缙云县新碧街道人民政府向我局报送了缙云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4年度)局部地块调整。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东至山体、西至金温铁路、北至山体、南临鸿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调整的地块总面积11.20公顷。经部门论证与专家审查,该局部调整方案符合规划要求。现将调整图则公示如下:
A-63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建设用地(H9)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M2)。规划用地面积为3.34公顷,容积率1.5-2.5;绿地率≥5%;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54米。
A-64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建设用地(H9)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M2)。规划用地面积为6.02公顷,容积率1.5-2.5;绿地率≥5%;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54米。
A-65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变更为防护绿地(G3)。规划用地面积为0.69公顷。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期限为三十天(自5月 31 日至6月 30 日)。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方式: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578-3219309 0578-3980697。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缙云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4年度)局部地块调整前后图则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