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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7089545/2024-10498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8-28
文号: 缙美丽办〔2024〕21号
关于印发《缙云县乡镇(街道)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02 15:42:25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结合缙云县实际,我办研究制定了《缙云县乡镇(街道)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缙云县乡镇(街道)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县美丽缙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缙云县乡镇(街道)河流交接断面水质

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压实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质保护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以下简称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流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缙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的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保护管理。

第三条  交接断面水质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项。水质目标依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的规定,未列入《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河流,参照附近已列入《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河流水质目标要求执行。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水生态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对部分交接断面进行调整和增加相应的特征污染物评价指标。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全县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交接断面水质数据采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自动监测站因故报停的,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相关规定组织人工补录,监测结果每月通报公布。

 

   水质评价方法

  交接断面水质评价方法采取指数法,计算方法为分别将评价指标实际浓度除以水质基数,得出具体某指标的水质指数,再将各控制指标水质指数相加,得出乡镇(街道)的水质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为某乡镇(街道)的水质指数;   

        Ci------为某乡镇(街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的实测值;

Ci0------为某乡镇(街道)水质基数某指标基准浓度(以补偿年度前3年平均值作为基准浓度);

R------为第i项污染物的权重(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各指标权重分别为0.250.250.5)。

水质综合指标P值分为水环境同比变化指标P1水环境上下游变化指标P2。计算P1时,上述指标以各乡镇(街道)自身平均浓度值为基本限值进行纵向比较,反映当地水质变化情况;计算P2时,Ci乡镇(街道)出境断面与入境断面相应指标的浓度差(实测值),反映上游入境水质的影响情况。按P1P2的和计算综合指标P值,将P值从低到高排序赋分;无上游入境水的乡镇(街道)不计算P2值。

 乡镇(街道)的河流交接断面的年度水质评价根据当年末P值从低到高排序确定名次。

 

   预警与通报

 建立交接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制度。在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向所在乡镇(街道)预警: 

(一)某乡镇(街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任一指标的实测值连续五天超标发三级预警;

(二)某乡镇(街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任一指标的实测值连续五天超标二个类别或连续十天超标发二级预警;

(三)某乡镇(街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任一指标的实测值连续十天超标二个类别的发一级预警。

当所在乡镇(街道)收到预警后,需及时开展现场巡查、原因分析、问题整改,并报送相关情况。

 建立红黑旗季度通报机制。按照P值从低到高的顺序乡镇(街道)分类进行分组排名,同组别第1名的,授予一面红旗;同组别排名末位的,授予一面黑旗

 

     

  本办法由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解释。

 十一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缙云县乡镇(街道)河流交接断面站点表

站点

名称

评价对象

所在位置

经度

纬度

所在

流域

水质

目标

前路乡

出境

前路乡

沈宅自来水泵房

120.26224

28.78473

浣溪

(好溪支流)

壶镇镇

出境

壶镇镇

岩腰-表面精饰

120.2152

28.786

好溪

东方镇

出境

东方镇

马鞍山水面桥

120.1618

28.7178

好溪

仙都街道出境

仙都街道

周村桥

120.0986

28.6883

好溪

五云街道出境

五云街道

东渡桥

(330国道)

120.0622

28.6162

好溪

东渡镇

出境

东渡镇

  

120.0144

28.5122

好溪

双溪口乡出境

双溪口乡

马乌桥

120.24104

28.63592

贞溪

溶江乡

出境

溶江乡

溪下桥

120.20521

28.64925

贞溪

大洋镇

出境

大洋镇

二级电站桥

120.2236

28.53028

盘溪

胡源乡

出境

胡源乡

小黄坛

120.18609

28.61646

盘溪

舒洪镇出境

舒洪镇

长丰大桥

120.13126

28.62077

章溪

方溪乡出境

方溪乡

下陆与丽水交界处

120.1112

28.5433

方溪

石笕乡

出境

石笕乡

黄坑桥

120.1283

28.5214

严溪

新建镇

出境

新建镇

西岩大桥

120.0535

28.8207

新建溪

新碧街道

出境

新碧街道

  

120.0856

28.7836

新建溪

七里乡

出境

七里乡

千秧溪出口

120.04745

28.71628

千秧溪

(新建溪支流)

大源镇

出境

大源镇

高畈下游拦水坝

120.34923

28.61412

永安溪

三溪乡

出境

三溪乡

后吴水库拦水坝

120.29401

28.69744

龙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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