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拟订招商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规定,并承担组织实施工作。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督查。承担对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和交办工作。
3.承担招商引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外地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本县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
5.组织策划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和信息发布工作。
6.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承担统筹项目绩效评价、政策兑现等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本级决算。
纳入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4,565.1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1,031.61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0.00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31.68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21.42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3,459.99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20.43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4,565.13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4,565.13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30 | 61 | ||||
总 计 | 31 | 4,565.13 | 总 计 | 62 | 4,565.13 |
注:1.本表反映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公开02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4,565.13 | 4,5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4,565.13 | 4,5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各项收入情况。 |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公开03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4,565.13 | 4,5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31.61 | 1,031.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1,031.61 | 1,031.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282.41 | 282.4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749.20 | 749.2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68 | 31.6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1.68 | 31.6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12 | 21.1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56 | 10.5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42 | 21.4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42 | 21.4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42 | 21.4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459.99 | 3,459.9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3,459.99 | 3,459.9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50899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3,459.99 | 3,459.9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43 | 20.4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43 | 20.4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43 | 20.4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各项收入情况。 |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公开04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4,565.13 | 355.94 | 4,209.19 | 0.00 | 0.00 | 0.00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4,565.13 | 355.94 | 4,209.19 | 0.00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公开05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4,565.13 | 355.94 | 4,209.19 | 0.00 | 0.00 | 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31.61 | 282.41 | 749.20 | 0.00 | 0.00 | 0.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1,031.61 | 282.41 | 749.20 | 0.00 | 0.00 | 0.00 |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282.41 | 282.4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749.20 | 0.00 | 749.2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68 | 31.68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1.68 | 31.68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12 | 21.1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56 | 10.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42 | 21.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42 | 21.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42 | 21.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459.99 | 0.00 | 3,459.99 | 0.00 | 0.00 | 0.00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3,459.99 | 0.00 | 3,459.99 | 0.00 | 0.00 | 0.00 | ||
2150899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3,459.99 | 0.00 | 3,459.99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43 | 20.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43 | 20.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43 | 20.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6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4,565.1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1,031.61 | 1,031.61 | 0.00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00 | 0.00 | 0.00 | 0.00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0.00 | 0.00 | 0.00 | 0.0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0.00 | 0.00 | 0.00 | 0.0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00 | 0.00 | 0.00 | 0.0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31.68 | 31.68 | 0.00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21.42 | 21.42 | 0.0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3,459.99 | 3,459.99 | 0.00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20.43 | 20.43 | 0.0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4,565.13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4,565.13 | 4,565.13 | 0.00 | 0.0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0.00 | 6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63 | |||||
总 计 | 32 | 4,565.13 | 总 计 | 64 | 4,565.13 | 4,565.13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4,565.13 | 355.94 | 4,209.1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31.61 | 282.41 | 749.2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1,031.61 | 282.41 | 749.20 |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282.41 | 282.41 | 0.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749.20 | 0.00 | 749.2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68 | 31.68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1.68 | 31.68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12 | 21.12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56 | 10.56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42 | 21.42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42 | 21.42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42 | 21.42 | 0.0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459.99 | 0.00 | 3,459.99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3,459.99 | 0.00 | 3,459.99 | ||
2150899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3,459.99 | 0.00 | 3,459.9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43 | 20.43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43 | 20.43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43 | 20.43 | 0.00 |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8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15.8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05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36.56 | 30201 | 办公费 | 4.10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46.76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3 | 奖金 | 92.72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09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1.12 | 30206 | 电费 | 2.89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0.56 | 30207 | 邮电费 | 1.05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36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3.06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43 | 30211 | 差旅费 | 2.64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0.4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33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4.90 | 30214 | 租赁费 | 3.19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0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1.7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3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14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18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8.21 | 31205 | 利息补贴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8.37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3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2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317.88 | 公用经费合计 | 38.05 |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10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 次 | 1 | 2 | 3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说明: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11表 | ||
部门: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 24.34 | 24.3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5.42 | 5.42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小计 | 0.00 | 0.0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3.公务接待费 | 18.92 | 18.92 |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 |
2023年度收入总计4565.13万元,支出总计4565.1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2040.28万元,增长80.8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3年需兑付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的资金增加,故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合计4565.1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56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本年支出合计456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94万元,占7.80%;项目支出4209.19万元,占92.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65.13万元,支出总计4565.13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2040.28万元,增长80.8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3年需兑付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的资金增加,故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54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2%,主要原因是经缙云县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23年需兑付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3460万元,年初批复的总部经济奖励兑现预算资金为2500万元,无法满足总部企业申报兑现需求,故年中申请追加兑现预算资金96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40.28万元,增长80.8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3年需兑付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的资金增加,故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31.61万元,占22.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68万元,占0.69%;卫生健康支出(类)21.42万元,占0.4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3459.99万元,占75.79%;住房保障支出(类)20.43万元,占0.45%。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41.19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2%,主要原因是:经缙云县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23年需兑付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3460万元,年初批复的总部经济奖励兑现预算资金为2500万元,无法满足总部企业申报兑现需求,故年中申请追加兑现预算资金96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226.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人员费用支出增多。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数为758.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主要原因是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预算费用与实际产生的费用存在误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7.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人员费用支出增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8.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人员费用支出增多。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1.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35%,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人员费用支出增多。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50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5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40%,经缙云县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23年需兑付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3460万元,年初批复的总部经济奖励兑现预算资金为2500万元,无法满足总部企业申报兑现需求,故年中申请追加兑现预算资金96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6.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人员费用支出增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4.34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测算较准确,与实际产生费用没有存在误差。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占22.28%,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4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2023年组织国外经贸交流招商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占77.72%,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4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受疫情管控解除,来缙考察的企业客商数量批次相对增加,导致用于招商引资商务接待的开支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朱海洋参加王正飞等6人经贸交流考察团,组团前往德国塞尔维亚,开展经贸交流活动,促进外资项目招引。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测算较准确,与实际产生费用没有存在误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1.0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护签费等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累计172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接待来缙考察交流、对接项目的企业客商的商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受疫情管控解除,来缙考察的企业客商数量批次相对增加,导致用于招商引资商务接待的开支增加。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92万元,主要用于来缙考察交流、对接项目的企业客商的商务接待,接待216批次,累计1720人次。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7.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人员费用支出增多;比2022年度增加8.35万元,增长28.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人员费用支出增多。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7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招商专项经费”“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招商专项经费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实际得分分别为50分、30分、2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总部经济奖励兑现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实际得分分别为60分、20分、2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实际得分分别为60分、20分、2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
组织对本部门(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我县全年招引项目的数量、质量及投资额再创新高。连续三年招商领域备案固投实现翻番。获评获评省招大引强十佳县(系全市唯一)、省稳外贸及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市模范集体、市1315特色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夺得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最高荣誉“万象杯”,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六连优”。二是成功举办或参加2023年缙云县生态工业暨“双招双引”大会、光荣浙商考察座谈会、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招商推介会、“之江同心”浙商助力山区海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活动,进一步拓展项目招引渠道,取得一定招商成效。三是驻外招商顺利开展,驻外双招员人均驻外天数每月21-25天,一年达252天以上,全年走访企业、商会、高校院所4596家次,足迹点亮全国56个城市,收集招商项目信息399条,其中有效信息49条;引进全职博士3人,全职硕士2人,绿谷精英项目5个,成功帮助天喜、晨龙等十余家缙云优质企业与安徽工程大学建立校企合作。四是迭代升级产业招商“一张图”,招商“一张图”入选“投资浙里”全省招商引资创新案例集。五是成功组建产业链研究专班,发布企业调查及产业研究报告超30期,完成6个产业链鱼骨图和县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名录,形成半导体(功率半导体)、机械装备——机床、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5个产业的分析报告初稿。六是完成浙江正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锦鸿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经济企业申请总部经济政策补助兑现3459.99万元。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随决算公开2023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招商专项经费项目和总部经济奖励兑现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招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590.29万元,完成预算的98.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我县全年招引项目的数量、质量及投资额再创新高。连续三年招商领域备案固投实现翻番。获评获评省招大引强十佳县(系全市唯一)、省稳外贸及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市模范集体、市1315特色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夺得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最高荣誉“万象杯”,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六连优”。二是成功举办或参加2023年缙云县生态工业暨“双招双引”大会、光荣浙商考察座谈会、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招商推介会、“之江同心”浙商助力山区海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活动,进一步拓展项目招引渠道,取得一定招商成效。三是s驻外招商顺利开展,驻外双招员人均驻外天数每月21-25天,一年达252天以上,全年走访企业、商会、高校院所4596家次,足迹点亮全国56个城市,收集招商项目信息399条,其中有效信息49条;引进全职博士3人,全职硕士2人,绿谷精英项目5个,成功帮助天喜、晨龙等十余家缙云优质企业与安徽工程大学建立校企合作。四是迭代升级产业招商“一张图”,招商“一张图”入选“投资浙里”全省招商引资创新案例集。五是成功组建产业链研究专班,发布企业调查及产业研究报告超30期,完成6个产业链鱼骨图和县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名录,形成半导体(功率半导体)、机械装备——机床、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5个产业的分析报告初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产业链招商的本领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传统产业面临着去库存、终端消费市场萎缩等不良影响,产业链招商向上游渗透的强链效应不明显,急需解决主导产业如何做大做强,提高市场份额,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引方向,实施精准招引等问题;二是项目招引落地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对标市级《关于加快推动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产达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竣工、快投产、快达产的时限要求,我县项目招引实际过程中项目研判、落地决策、协议签订等周期时限跨度距离市里要求仍有差距;三是传统招商方式方法急需进一步突破。在当前各地全力开展“招大引强”,紧盯“新蓝海、新赛道”,瞄准新质生产力的招商大背景下,需进一步加强与产投私募基金、产业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对接,相对精准适度运用基金招商,建立定增模式约定周期的退出机制,提高项目准入质量和招引实效。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坚持党建引领,建好招商“人才库”。一是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招商队伍建设为路径,促进党建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深度融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真正融入招商引资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为县委县政府和组织部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培养经济工作领域干部,使招商引资工作焕发出新活力。二是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充分利用产业研究专班,围绕“符合省里九大主导产业方向、弥补市里半导体产业生态、赋能县域主导产业配套”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工艺流程、价值链和科研链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为我县制造业产业链招商提供专业的知识技能、文献资料、项目信息等要素支撑,进一步提升我县在产业链招商领域的专业化程度。三是优化精简驻外队伍。总结吸收驻外“双招双引”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变扁平式管理为垂直管理,将当前一个双招驻点设立1名双招分局局长+多名普通干部(含聘用人员)的驻外队伍组合,调整为1名双招分局局长+1名普通干部(含聘用人员)+基金公司或中介公司人员+招商专员,发挥驻外分局长双招双引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驻外队伍的专业性,进一步提高项目招引的成功率。(二)坚持实干争先,充实招商“荣誉库”。继续锚定目标方向抓落实,创新工具手段促招引,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加快开辟“新赛道”、挺进“新蓝海”。通过出台“招大引强政策+工业流程+非工项目流程”等系列新政策,解读消化吸收2024年招商招才等文件内容,紧盯大项目、好项目、符合新质生产力和进口替代类外资项目招引,接续奋斗打好“招大引强”大会战,全力推进“招商引资”战略性先导工程,以实干争先的姿态努力争取2024年度“万象杯”、团队特别贡献奖、优秀单位、招商能手、优秀个人等市级招商荣誉,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七连优。(三)坚持机制优化,完善招商“智囊库”。一是建立“12321”招商工作机制,实施招商资源统一入口初筛机制,推动全县招商一盘,形成招商合力。二是通过成立招商公司,创新探索“政府主导+驻外精简+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招商”的新型招商模式,用市场化的手段撬动招商成果实现突破。三是重塑项目推进体制机制,通过每周会商、每月排名、季度通报、半年度县领导点评,时时跟踪在谈重大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四是建立项目信息共享研判机制,制定每周项目考察计划,缩短项目前期考察研判周期,集中力量攻坚优质项目推进。五是积极与中科院等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做好科技类新兴产业项目的尽调、研判、专家论证背书等工作,减少重大产业项目招引风险。(四)坚持开拓源点,扩容招商“项目库”。一是摸清家底,吃透政策,认真梳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资源禀赋、闲置土地,抓好项目可行性研究。二是对接更高层级的海关资源,挖掘更具国际业务、金融产品灵活的宁波银行、泰隆银行的招商信息,盘活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资源,利用投创机构、中介机构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挖掘具有潜力和前景的创新企业和项目,持续建好项目信息资源储备库,争取捕捉一批产业链条长、经济效益好、财税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10亿元以上、乃至50亿和百亿级重大产业项目信息。(五)坚持精准招引,罗列招商“需求库”。一是聚焦主业龙头。持续叠加数字招商“一张图”系统功能模块,延展整合人才地图、乡贤地图和商贸地图,持续叠加“招商一张图”系统功能模块,加大靶向精准招引力度,推动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机械装备、短途交通两大主导产业,提高市场份额;完善以天喜、肖特为链主的智能家电产业和健康医疗产业工业生态,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聚焦新兴产业。以配套县域主导产业,补齐市域产业生态,符合新质生产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方向,开展多维度、多角度深入研究分析,适度超前布局车规级智能感知、泛半导体新材料、低空卫星新基建,以及新型储能、人形机器人、飞行汽车、智能物联、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三是聚焦外资招引。拓宽国际化招商引资渠道,突出内外资联动招引。围绕我县机床产业,梳理出一个清晰的全球、全国产业地图,厘清赛道。抓住德国能源危机,日本、韩国技术输出等机遇,主动出击,谋划瞄准一批看好中国市场的企业,开展招商产业转移,全力引进一批进口替代类的优质外资项目,制造业投资中外资占比逐年提高,单体外资招引取得历史性突破。(六)坚持方法创新,延展招商“工具库”。总结招商实践,理出匹配投资主体诉求,进一步创新企业在招工、融资、空间、慰问、配套、政策以及契约精神、助企联络员+免费营销员、变“县域招商”为“区域招商”、“生态工业”向“工业生态”延展等十一条招商工具,共建营商环境3.0版本,招引更多的高端消费业态和生产性服务业,并建设相匹配的应用场景,深度打造更有温度、更人性化的暖心之城,创业创新之城和最优营商环境之城。
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59.99万元,执行数为345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浙江正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锦鸿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经济企业贡献税收总额达17181.556万元,申请总部经济政策补助3459.99万元。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做出重要贡献。二是完善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总部经济招引政策,成功招引2家总部经济企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补助政策描述与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直接挂钩,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指出,不得违法违规制定实施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需进行政策相应的整改。下一步改进措施:2023年度已完成总部经济政策内容更新工作,将原本地成长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改,前五年均达到认定标准的新招引总部企业,可在补助五年期满后经总经办重新认定继续享受补助等政策进行修改,下步拟就原签订协议总部重新洽谈并新签订协议,规范协议内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项目 | ||||||||
主管部门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实施单位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00 | 3459.99 | 3459.99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500 | 3459.99 | 3459.99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为正达建设、锦鸿建设、正隆总部等总部经济企业的奖励兑现提供资金保障,预计兑现补助约3760.6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年政策补助资金兑现率达90%以上,推动总部经济项目招引落地。 | 2023年度,共完成3家总部经济企业4笔兑现奖励支付,合计3459.99万元,其中:正大建设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1758.24万元,锦鸿建设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579.05万元,锦鸿建设2021年度774.52万元,正隆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348.17万元。完善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总部经济招引政策,成功招引2家总部经济企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备注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兑现企业数量≤3家 | 2022年浙江正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经济企业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兑现金额精准度 | 精准兑现浙江正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经济企业已兑现补助约3459.99万元。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对申报企业及时完成兑现 | 按时完成对2023年申报企业完成兑现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成申报企业的奖励兑现,吸引更多的大项目落地缙云。 | 完善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总部经济招引政策,成功招引2家总部经济企业。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申报兑现企业满意度100% | 20 | 2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一、偏差原因分析 补助政策描述与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直接挂钩,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指出,不得违法违规制定实施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需进行政策相应的整改。 二、改建措施 2023年度已完成总部经济政策内容更新工作,将原本地成长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改,前五年均达到认定标准的新招引总部企业,可在补助五年期满后经总经办重新认定继续享受补助等政策进行修改,下步拟就原签订协议总部重新洽谈并新签订协议,规范协议内容。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招商专项经费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实际得分分别为50分、30分、2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总部经济奖励兑现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实际得分分别为60分、20分、2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实际得分分别为60分、20分、2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部门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部门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招商引资单位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养老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用于与城市建设有关的项目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有关项目的支出。
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用于总部经济企业有关项目的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 |||
序号 | 预算部门(单位) | 项目名称 | 自评结论 |
1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招商专项经费项目 | 优秀 |
2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招商工作经费 | 优秀 |
3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总部经济奖励项目 | 优秀 |
4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 | 优秀 |
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表
(2023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评价联系人 | 邢成杰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18268911319 | ||||
人员编制数 | 13 | 实有人数 | 10 | ||||
单位职能 | 1.拟订招商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规定,并承担组织实施工作。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督查。承担对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和交办工作。3.承担招商引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外地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本县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5.组织策划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和信息发布工作。6.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承担统筹项目绩效评价、政策兑现等工作。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单位年度实际收入(万元) | |||||||
收入合计 | 其中:8101.12 | ||||||
上年结转结余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 |||
8101.12 | |||||||
单位年度实际支出(万元) | |||||||
支出合计 | 其中: 8100.95 | ||||||
基本支出 | 其中:355.93 | 项目支出 | 经营支出及其他支出 | ||||
人员支出 | 日常公用支出 | ||||||
317.88 | 38.05 | 7745.02 | |||||
年度绩效状况 | |||||||
单位年度财政支出整体绩效目标总体描述 | 2024年,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浓厚招商氛围,全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开展驻外招商、举办大型招商活动等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实现全年新增招引亿元以上项目3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3个以上,力争6个以上,总投资额继续超百亿,圆满完成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任务。全年政策补助资金兑现率达90%以上,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 ||||||
目标设置和年度财政收支的主要依据及说明 | 1.招商工作经费,主要的依据是《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缙编〔2019〕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缙委发〔2020〕7号)2. 招商专项资金,主要的依据是《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缙编〔2019〕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缙委发〔2020〕7号)、《缙云县驻外招商(招才)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缙投促联〔2022〕0001 号) 3. 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主要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缙委办发〔2017〕24号)、滨江城市综合体项目招商方案。4. 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主要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缙委办发〔2017〕24号)、《缙云县总部经济发展细则实施意见》、总部经济协议。5.和泰城办公用房租金,主要的依据是和泰城17#楼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 ||||||
本年度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 服务名称 | 计 划 | 实 际 | ||||
招商工作经费 | 实现全年新增招引亿元以上项目3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3个以上,力争6个以上,总投资额继续超百亿,圆满完成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任务。 | 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夺得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最高荣誉“万象杯”,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六连优”。 | |||||
招商专项资金 | 实现全年新增招引亿元以上项目3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3个以上,力争6个以上,总投资额继续超百亿,圆满完成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任务。 | 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夺得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最高荣誉“万象杯”,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六连优”。驻外招商顺利开展,驻外双招员人均驻外天数每月21-25天,一年达252天以上,全年走访企业、商会、高校院所4596家次,足迹点亮全国56个城市,收集招商项目信息399条,其中有效信息49条;成功组建产业链研究专班,发布企业调查及产业研究报告超30期,完成6个产业链鱼骨图和县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名录,形成半导体(功率半导体)、机械装备——机床、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5个产业的分析报告初稿。 | |||||
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 | 2023年,为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更多重大非项目招引落地。 | 完成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 |||||
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 | 2023年,为正达建设、锦鸿建设、正隆总部等总部经济企业的奖励兑现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年政策补助资金兑现率达90%以上,推动总部经济项目招引落地。 | 完成3家总部经济企业4笔兑现奖励支付,合计3459.99万元,其中:正大建设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1758.24万元,锦鸿建设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579.05万元,锦鸿建设2021年度774.52万元,正隆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348.17万元。成功招引2家总部经济企业。 | |||||
和泰城办公用房租金 | 支付和泰城17号楼办公用房租金,保障单位的正常工作运转。 | 完成和泰城17号楼办公用房租金支付,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 |||||
本年度取得的实际效益 | 效益名称 | 计 划 | 实 际 | ||||
社会效益 | 通过招引一批大项目,为社会提供一批就业岗位,补齐城市生活配套,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 | 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 | |||||
经济效益 | 通过招引一批亿元以上的大好高项目,增加地方财政税收,进一步推动缙云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 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 | |||||
环境效益 | 通过完成企业补助兑现履约,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形成浓厚招商氛围。 | 及时完成对滨江综合体项目和总部经济企业的政策补助兑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成功招引2家总部经济企业。推动汽车城、顺博合金、怡亚通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洽谈落地。 | |||||
服务对象(受益者及相关群体)满意度 | 及时完成对申报企业的补助资金兑现,招商引资工作得到受益企业的大力支持。通过举办招商活动提升缙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了浓厚的招商氛围,受到大批企业的一致好评。 |
附件:3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是根据《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缙编〔2019〕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缙委发〔2020〕7号)、《缙云县驻外招商(招才)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缙投促联〔2022〕0001 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的,为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面提升缙云县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缙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而设立的专项经费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0个以上,总投资额超百亿,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3个。驻外招商顺利开展,人均驻外时间达200天以上。构建全员招商浓厚氛围浓厚,形成大招商工作格局,优化产业链结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3年,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产城人融合发展需求,系统谋划产业规划,以“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努力构建高效全员招商模式,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持续优化营商“软环境”。以实干争先的意识,拼命硬干的姿态,全面开展“双招双引”,全力攻坚“招大引强”,加快集聚了一批优强企业和优质项目,助力缙云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聚力“提速增效”,优化招商机制强推进,打好项目招引“组合拳”。一是奔赴山海,践行“一把手”招商。持续深化“一把手”招商机制,2023年,县主要领导率团赴德国、塞尔维亚开展友好访问和经贸洽谈活动,并多次带队赴北京、苏州、上海、重庆、深圳、广州、昆山等地对接洽谈明阳机械、玛德机械、中创联投、奥斯龙、摩尚晶体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二是缙云速度,高效快速跟进。紧盯项目招引关键环节,倒排时间、挂图作战,通过制定每周投促中心考察计划清单、建议县领导考察清单和重点项目盯引清单,快速锁定目标企业,强化全周期、全链条服务,全力以赴提高项目招引实效。三是延伸触角,优化驻外招商。将原有的7个驻外分局整合为5个分局,驻外招商区域向中部合肥、成都、武汉、长沙等高校院所集聚区延伸,驻外招商格局持续优化,推动招商引智实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驻外招商、在外商会、在外缙云人资源优势,在全国构建了一张精密的“招商网络”,不断发挥驻点招商“前沿阵地”优势作用,为吸引项目“牵线搭桥”。
2.聚力“招大引强”,项目招引实现新突破,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撑”。一是广交益友,拓宽信息来源。关注“市场招商”,进一步拓展招商“朋友圈”,与专业性强、投资经验丰富的创投机构、中介机构展开合作对接,获取零跑汽车、鱼腾东船舶电池、鱼快创领、富庆半导体、楚航科技等20多个项目信息,并借助资本力量导入产业资源,与多家企业开展洽谈对接,达成初步投资意向。二是筑巢引凤,打造政策洼地。聚焦提高政策导向性和吸引力,对比周边县市区的政策,参与修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盘活闲置工业厂房促进企业成长的意见》等一系列新政策,不断凸显招引政策环境,吸引项目来缙落地。三是创新驱动,探索方式方法。围绕招引项目提早落地、早达产、早见效,积极推广先租后供的招商引资新模式,持续推进空间再造行动,加快“小微园”开发建设,加快突破重大科创平台,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吸引项目来缙落地。
3.聚力“强基固本”,蓄势赋能释放内动力,千方百计锻造“硬实力”。一是做精产业研究,锚定招引方向。2023年7月,组建产业链研究专班,围绕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机械装备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含半导体、新能源汽车上下游、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工艺流程、价值链、科研链和缙云县域主导产业的发展痛点、产业链急需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开展多维度、多角度、立体式深入研究分析,并结合浙江省九大产业导向、丽水市重点发展方向以及缙云县域工业基础,提出以配套县域主导产业、补齐市域产业生态、符合新质生产力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和进口替代类外资项目作为重点招引方向。二是做强招商团队,构建全员招商。在好溪先锋、缙云播报、缙云发布等媒体发布“双招双引”招募令、“人人都是双招员”倡议书,建立退出领导岗位专职招商队伍和上挂下派干部兼职招商队伍,呼吁号召全体缙云人加入招商队伍,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招商手,人人都是营商人”的浓厚招商氛围。同时,通过举办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暨推进“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大会、“双招双引”专题培训会、闭门思路会、“实干争先项目擂台赛”、专题党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县干部职工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情,以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全县全员全域”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招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做好企业服务,打造营商口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持续深化“三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助企联络员线上线下交办“攻坚破难画句号”行动,对企业问需送策,一批企业难题得以解决或顺利推进。
(四)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计划安排资金900.00万元(县财政计划安排资金900.00万元)。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00.00万元(县财政实际到位资金60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实际支出资金590.29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43.69万元,办公费0.97万元、维护费0.33万元、劳务费0.32万元、电费0.0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4.92万元。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强化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监督〔2021〕1号)、《缙云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缙财绩效〔2024〕1号)和《缙云县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等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等多种方式,较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了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的绩效情况,由绩效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对照缙云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评价维度等级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做出了绩效评价结果。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评价指标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三个维度出发,对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我们的评价指标将每个维度的满分设计为10分,每个维度等级均分为四等,其中:[9,10]为优,[8,9)为良,[6,8)为中,[0,6)为差,对该项目的“三性”分别做出评价结论,以更加准确客观地判断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性(10分)
(1)项目必要性(4分)
①依据充分性(4分)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是根据《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缙编〔2019〕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缙委发〔2020〕7号)、《缙云县驻外招商(招才)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缙投促联〔2022〕0001 号等文件设立。项目设立依据充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了实际利用内资增长率、大项目数、对接客商数等量化指标,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比性,相关数据的获得便捷,具备经济性。自评得分为4分。
(2)项目科学性(6分)
①目标科学性(3分)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指标值、权重和指标描述,目标设置比较完善。项目所采取的举措比较科学合理,项目能够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无业市民的收入,获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自评得分为3分。
(2)方案科学合理(3分)
本项目支出预算情况比较详细,并对所需工作经费进行了具体的说明。严格按照《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缙政办发〔2014〕96号)安排项目支出,符合预算支出标准和用途。自评得分为3分。
2.效率性(10分)
(1)政策执行效率(6分)
①政策符合度(2分)
修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2023年度缙云县驻外“双招双引”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缙投促联〔2023〕0001 号)、《缙云县驻外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缙投促发〔2023〕3 号)等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制度,完善招商体制机制,规范招商工作流程,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快速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运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定。自评得分为2分。
②计划完成率(4分)
本项目计划安排县财政资金900.00万元,实际到位6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达66.67%,实际支出590.29万元,预算执行率达98.38%。自评得分为3分。
(2)政策管理效率(4分)
①业务管理效率(2分)
依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缙政办发〔2014〕96号)使用、管理财政资金,做到财务核算合理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得分为2分。
②资金管理效率(2分)
项目由我单位负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个人,有专门的财政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支出。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到位。自评得分为2分。
3.效益性(10分)
(1)项目绩效(8分)
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我县全年招引项目的数量、质量及投资额再创新高。连续三年招商领域备案固投实现翻番。获评获评省招大引强十佳县(系全市唯一)、省稳外贸及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市模范集体、市1315特色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夺得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最高荣誉“万象杯”,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六连优”。成功举办或参加2023年缙云县生态工业暨“双招双引”大会、光荣浙商考察座谈会、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招商推介会、“之江同心”浙商助力山区海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活动,进一步拓展项目招引渠道,取得一定招商成效。驻外招商顺利开展,驻外双招员人均驻外天数每月21-25天,一年达252天以上,全年走访企业、商会、高校院所4596家次,足迹点亮全国56个城市,收集招商项目信息399条,其中有效信息49条;引进全职博士3人,全职硕士2人,绿谷精英项目5个,成功帮助天喜、晨龙等十余家缙云优质企业与安徽工程大学建立校企合作。迭代升级产业招商“一张图”,招商“一张图”入选“投资浙里”全省招商引资创新案例集。成功组建产业链研究专班,发布企业调查及产业研究报告超30期,完成6个产业链鱼骨图和县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名录,形成半导体(功率半导体)、机械装备——机床、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5个产业的分析报告初稿。自评得分8分。
(2)满意度(2分)
①项目实施相关方满意度(1分)
从政府角度讲,引进优质企业,可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了财政税收,实施方满意度达90%以上,自评得分为1分。
②项目实施受益者的满意度(1分)
从投资企业角度讲,可以享受项目征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营业成本;从居民角度讲,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等利益相关方满意度达90%以上,自评得分为1分。
经评价小组全体成员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评议、打分,2021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三个维度实际得分分别为10分、9分、10分,综合得分为9.67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一) 绩效成果及经验做法
2023年,我县全年新增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6个(含市认定50亿元2个)。我县全年招引项目的数量、质量及投资额再创新高。连续三年招商领域备案固投实现翻番。获评省稳外贸及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市模范集体、市1315特色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夺得市对县招商引资最高荣誉“万象杯”,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六连优”。
1.聚力“提速增效”,优化招商机制强推进,打好项目招引“组合拳”。一是奔赴山海,践行“一把手”招商。持续深化“一把手”招商机制,今年以来,县主要领导率团赴德国、塞尔维亚开展友好访问和经贸洽谈活动,并多次带队赴北京、苏州、上海、重庆、深圳、广州、昆山等地对接洽谈明阳机械、玛德机械、中创联投、奥斯龙、摩尚晶体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今年以来,县主要领导对接项目及外出考察40余次,带回项目有效信息12条,落地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141.18亿元。二是缙云速度,高效快速跟进。紧盯项目招引关键环节,倒排时间、挂图作战,通过制定每周投促中心考察计划清单、建议县领导考察清单和重点项目盯引清单,快速锁定目标企业,强化全周期、全链条服务,全力以赴提高项目招引实效。2023年8月,成功招引怡亚通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实现全县50亿元单体制造业项目招引破零,该项目从拿地到开工用时15天,基本实现“拿地即开工”。三是延伸触角,优化驻外招商。将原有的7个驻外分局整合为5个分局,驻外招商区域向中部合肥、成都、武汉、长沙等高校院所集聚区延伸,驻外招商格局持续优化,推动招商引智实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驻外招商、在外商会、在外缙云人资源优势,在全国构建了一张精密的“招商网络”,不断发挥驻点招商“前沿阵地”优势作用,为吸引项目“牵线搭桥”。2023年,驻外双招员走访企业、商会、高校院所4596家次,足迹点亮全国56个城市,收集招商项目信息399条,其中有效信息49条;引进全职博士3人,全职硕士2人,绿谷精英项目5个,成功帮助天喜、晨龙等十余家缙云优质企业与安徽工程大学建立校企合作。
2.聚力“招大引强”,项目招引实现新突破,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撑”。一是广交益友,拓宽信息来源。关注“市场招商”,进一步拓展招商“朋友圈”,与专业性强、投资经验丰富的创投机构、中介机构展开合作对接,获取零跑汽车、鱼腾东船舶电池、鱼快创领、富庆半导体、楚航科技等20多个项目信息,并借助资本力量导入产业资源,与多家企业开展洽谈对接,达成初步投资意向。缙云项目储备库共有亿元以上储备项目约65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4个(含非工项目1个),包含20亿元以上项目7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二是筑巢引凤,打造政策洼地。聚焦提高政策导向性和吸引力,对比周边县市区的政策,参与修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盘活闲置工业厂房促进企业成长的意见》等一系列新政策,不断凸显招引政策环境,吸引项目来缙落地。截至目前,我县新招引总部经济企业2家,新认定总部经济企业2家。三是创新驱动,探索方式方法。围绕招引项目提早落地、早达产、早见效,积极推广先租后供的招商引资新模式,持续推进空间再造行动,加快“小微园”开发建设,加快突破重大科创平台,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吸引项目来缙落地。充分利用我县存量国有标准厂房资源,全年招引落地租用厂房项目24个。
3.聚力“强基固本”,蓄势赋能释放内动力,千方百计锻造“硬实力”。一是做精产业研究,锚定招引方向。2023年7月,组建产业链研究专班,围绕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机械装备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含半导体、新能源汽车上下游、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工艺流程、价值链、科研链和缙云县域主导产业的发展痛点、产业链急需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开展多维度、多角度、立体式深入研究分析,并结合浙江省九大产业导向、丽水市重点发展方向以及缙云县域工业基础,提出以配套县域主导产业、补齐市域产业生态、符合新质生产力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和进口替代类外资项目作为重点招引方向。2023年,发布企业调查及产业研究报告超30期,完成6个产业链鱼骨图和县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名录,形成半导体(功率半导体)、机械装备——机床、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5个产业的分析报告初稿。二是做强招商团队,构建全员招商。在好溪先锋、缙云播报、缙云发布等媒体发布“双招双引”招募令、“人人都是双招员”倡议书,建立退出领导岗位专职招商队伍和上挂下派干部兼职招商队伍,呼吁号召全体缙云人加入招商队伍,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招商手,人人都是营商人”的浓厚招商氛围。同时,通过举办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暨推进“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大会、“双招双引”专题培训会、闭门思路会、“实干争先项目擂台赛”、专题党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县干部职工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情,以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全县全员全域”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招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做好企业服务,打造营商口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持续深化“三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助企联络员线上线下交办“攻坚破难画句号”行动,对企业问需送策,一批企业难题得以解决或顺利推进。2023年,帮助欧凯车业解决申报海关高认、高管子女入学、检测费减免等难题;帮助嘉宏工具协调海关案件、检测费减免等困难,并成为嘉宏的“免费销售员”,为嘉宏争取到1笔亿元意向大订单。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产业链招商的本领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传统产业面临着去库存、终端消费市场萎缩等不良影响,产业链招商向上游渗透的强链效应不明显,急需解决主导产业如何做大做强,提高市场份额,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引方向,实施精准招引等问题。
(二)项目招引落地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对标市级《关于加快推动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产达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竣工、快投产、快达产的时限要求,我县项目招引实际过程中项目研判、落地决策、协议签订等周期时限跨度距离市里要求仍有差距。
(三)传统招商方式方法急需进一步突破。在当前各地全力开展“招大引强”,紧盯“新蓝海、新赛道”,瞄准新质生产力的招商大背景下,需进一步加强与产投私募基金、产业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对接,相对精准适度运用基金招商,建立定增模式约定周期的退出机制,提高项目准入质量和招引实效。
四、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建好招商“人才库”。一是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招商队伍建设为路径,促进党建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深度融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真正融入招商引资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为县委县政府和组织部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培养经济工作领域干部,使招商引资工作焕发出新活力。二是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充分利用产业研究专班,围绕“符合省里九大主导产业方向、弥补市里半导体产业生态、赋能县域主导产业配套”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工艺流程、价值链和科研链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为我县制造业产业链招商提供专业的知识技能、文献资料、项目信息等要素支撑,进一步提升我县在产业链招商领域的专业化程度。三是优化精简驻外队伍。总结吸收驻外“双招双引”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变扁平式管理为垂直管理,将当前一个双招驻点设立1名双招分局局长+多名普通干部(含聘用人员)的驻外队伍组合,调整为1名双招分局局长+1名普通干部(含聘用人员)+基金公司或中介公司人员+招商专员,发挥驻外分局长双招双引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驻外队伍的专业性,进一步提高项目招引的成功率。
(二)坚持实干争先,充实招商“荣誉库”。继续锚定目标方向抓落实,创新工具手段促招引,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加快开辟“新赛道”、挺进“新蓝海”。通过出台“招大引强政策+工业流程+非工项目流程”等系列新政策,解读消化吸收2024年招商招才等文件内容,紧盯大项目、好项目、符合新质生产力和进口替代类外资项目招引,接续奋斗打好“招大引强”大会战,全力推进“招商引资”战略性先导工程,以实干争先的姿态努力争取2024年度“万象杯”、团队特别贡献奖、优秀单位、招商能手、优秀个人等市级招商荣誉,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七连优。
(三)坚持机制优化,完善招商“智囊库”。一是建立“12321”招商工作机制,实施招商资源统一入口初筛机制,推动全县招商一盘,形成招商合力。二是通过成立招商公司,创新探索“政府主导+驻外精简+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招商”的新型招商模式,用市场化的手段撬动招商成果实现突破。三是重塑项目推进体制机制,通过每周会商、每月排名、季度通报、半年度县领导点评,时时跟踪在谈重大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四是建立项目信息共享研判机制,制定每周项目考察计划,缩短项目前期考察研判周期,集中力量攻坚优质项目推进。五是积极与中科院等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做好科技类新兴产业项目的尽调、研判、专家论证背书等工作,减少重大产业项目招引风险。
(四)坚持开拓源点,扩容招商“项目库”。一是摸清家底,吃透政策,认真梳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资源禀赋、闲置土地,抓好项目可行性研究。二是对接更高层级的海关资源,挖掘更具国际业务、金融产品灵活的宁波银行、泰隆银行的招商信息,盘活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资源,利用投创机构、中介机构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挖掘具有潜力和前景的创新企业和项目,持续建好项目信息资源储备库,争取捕捉一批产业链条长、经济效益好、财税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10亿元以上、乃至50亿和百亿级重大产业项目信息。
(五)坚持精准招引,罗列招商“需求库”。一是聚焦主业龙头。持续叠加数字招商“一张图”系统功能模块,延展整合人才地图、乡贤地图和商贸地图,持续叠加“招商一张图”系统功能模块,加大靶向精准招引力度,推动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机械装备、短途交通两大主导产业,提高市场份额;完善以天喜、肖特为链主的智能家电产业和健康医疗产业工业生态,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聚焦新兴产业。以配套县域主导产业,补齐市域产业生态,符合新质生产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方向,开展多维度、多角度深入研究分析,适度超前布局车规级智能感知、泛半导体新材料、低空卫星新基建,以及新型储能、人形机器人、飞行汽车、智能物联、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三是聚焦外资招引。拓宽国际化招商引资渠道,突出内外资联动招引。围绕我县机床产业,梳理出一个清晰的全球、全国产业地图,厘清赛道。抓住德国能源危机,日本、韩国技术输出等机遇,主动出击,谋划瞄准一批看好中国市场的企业,开展招商产业转移,全力引进一批进口替代类的优质外资项目,制造业投资中外资占比逐年提高,单体外资招引取得历史性突破。
(六)坚持方法创新,延展招商“工具库”。总结招商实践,理出匹配投资主体诉求,进一步创新企业在招工、融资、空间、慰问、配套、政策以及契约精神、助企联络员+免费营销员、变“县域招商”为“区域招商”、“生态工业”向“工业生态”延展等十一条招商工具,共建营商环境3.0版本,招引更多的高端消费业态和生产性服务业,并建设相匹配的应用场景,深度打造更有温度、更人性化的暖心之城,创业创新之城和最优营商环境之城。
五、附件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招商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朱海洋 | 联系电话 | 3127577 | |||||||
地 址 | 和泰城17号楼6楼603 | 邮编 | 3214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3.1.1~2023.12.31 | |||||||||
预算金额(万元) | 600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590.29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600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委托业务费 | 50万元 | 43.69万元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50万元 | 544.92万元 | ||||||||
电费 | 0万元 | 0.0626万元 | ||||||||
劳务费 | 0万元 | 0.32万元 | ||||||||
办公费 | 0万元 | 0.97万元 | ||||||||
维护费 | 0万元 | 0.33万元 | ||||||||
支出合计 | 600万元 | 590.29万元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0个以上,总投资额超百亿,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3个。驻外招商顺利开展,人均驻外时间达200天以上。构建全员招商浓厚氛围浓厚,形成大招商工作格局,优化产业链结构。 | 2023年,我县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大项目36个,其中10亿元以上6个、50亿元以上2个。主导产业匹配度72.5%。夺得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最高荣誉“万象杯”,实现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六连优”。驻外招商顺利开展,驻外双招员人均驻外天数每月21-25天,一年达252天以上,全年走访企业、商会、高校院所4596家次,足迹点亮全国56个城市,收集招商项目信息399条,其中有效信息49条;成功组建产业链研究专班,发布企业调查及产业研究报告超30期,完成6个产业链鱼骨图和县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名录,形成半导体(功率半导体)、机械装备——机床、短途交通、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5个产业的分析报告初稿。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朱海洋 | 投资促进中心 | 主任 | ||||||||
王茂兴 | 投资促进中心 | 副主任 | ||||||||
赵 敏 | 投资促进中心 | 副主任 | ||||||||
吴泽斌 | 投资促进中心 | 副主任 | ||||||||
胡霜 | 投资促进中心 | 财务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附件5: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度总部经济奖励
兑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项目立项依据:
2023年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项目是依据《关于支持浙商(缙商)创业创新促进缙云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缙委发〔2016〕18号)、《缙云县总部经济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同各总部企业签订的协议《关于总部经济扶持政策的协议》(甲方:缙云县招商局,乙方:正达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总部经济扶持政策的协议》(甲方:缙云县招商局,乙方:锦鸿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总部经济扶持政策的协议》(甲方:缙云县招商局,乙方:浙江省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关于支持欧普精密模具销售总部落户促进缙云经济发展的方案》为促进缙云县税收增长开展、促进本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主要内容:
立足顶层设计,明确总部经济重点发展方向,明晰重点发展路径,绘制重点发展动线。重点聚焦央企、国企、行业领军企业,持续对接洽谈动态更新,实现总部项目精准招商。探索“以商引商”招商模式,借助本地产业、企业、项目资源,招引符合本地产业的总部经济项目,促进本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浙商(缙商)回归设立的企业总部、外商投资人(缙云县域外)在缙设立的企业总部、缙商集中设立的行业总部等,建立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统筹各类政策,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创新、自主品牌创建、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等,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设立总部投资奖、总部财政贡献奖。
1.总部投资奖:
①其中属购地建设总部大楼的,新建项目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装修、土地投资,以工程财务实际支付额为准),入驻办公后,给予按工程实际支付额2%、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②属购买办公用房设立总部的,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入驻办公后,给予按购买实际支付额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③属租赁办公用房设立总部的,对其12个月的租金,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④享受补助政策的总部企业的办公用房投入使用后5年内不改变房屋用途、不转让或转租。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房屋用途、转让或转租,其已领取的补助应予以追回。
2.总部财政贡献奖:
①对新引进经认定的县外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前2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两税)留县财政部分的80%给予奖励,后3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财政部分的60%给予奖励。
②经认定的本地成长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以该企业上年度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县财政部分的环比增长10%为基数,前3年按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县财政超过基数部分的全额奖励,后2年按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县财政超过基数部分50%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其当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县财政部分的50%。
3.对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缙云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的,可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
(四)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及其调整情况:2023年,为正达建设、锦鸿建设、正隆总部等总部经济企业的奖励兑现提供资金保障,预计兑现补助约3760.6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年政策补助资金兑现率达90%以上,推动总部经济项目招引落地。
(五)测算依据: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两税)留县财政部分进行相应补助。根据总部经济兑现政策计算,预计兑现正达建设、锦鸿建设、正隆建设等公司2023年奖励补助兑现3760.6万元。其中:
1.正达建设有限公司预计兑现奖励1758.24万元,该企业2017年8月落地,企业协议约定自认定5年内,前两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8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6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于次年1月兑现。本期为第5个兑现周期。
2.锦鸿建设有限公司预计兑现1646.4万元,本期兑现4、5两个周期。企业协议约定自认定5年内,前两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8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6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于次年1月兑现。
3.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预计兑现355.96万元,该企业2018年6月落地,企业协议约定自认定5年内,前两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8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6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于次年1月兑现。本期为第3个兑现周期,按60%。
(六)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资金3760.6万元(县财政年初计划安排资金2500万元,追加预算资金959.99万元)。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459.99万元(县财政实际到位资金3459.99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共完成3家总部经济企业4笔兑现奖励支付,合计3459.99万元,其中:正大建设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1758.24万元,锦鸿建设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579.05万元,锦鸿建设2021年度774.52万元,正隆2022年度总部经济奖励兑现348.1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2023年,浙江正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锦鸿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经济企业贡献税收总额达17181.556万元,申请总部经济政策补助3459.99万元。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做出重要贡献。完善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总部经济招引政策,成功招引2家总部经济企业。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补助政策描述与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直接挂钩,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指出,不得违法违规制定实施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需进行政策相应的整改。
四、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2023年度已完成总部经济政策内容更新工作,将原本地成长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改,前五年均达到认定标准的新招引总部企业,可在补助五年期满后经总经办重新认定继续享受补助等政策进行修改,下步拟就原签订协议总部重新洽谈并新签订协议,规范协议内容。
五、附件
财政扶持政策重点自评情况表。
财政扶持政策重点自评情况表
项目名称:总部经济奖励兑现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概况 | ||||||||||||||||
项目负责人 | 朱海洋 | 联系电话 | 3127577 | |||||||||||||
地址 | 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6楼 | 邮编 | 3214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
预算金额(万元) | 3459.99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3459.99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3459.99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
1 | 正达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 | 1758.24 | 1758.24 | |||||||||||||
2 | 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 | 355.96 | 348.17 | |||||||||||||
3 | 锦鸿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度) | 868.80 | 579.05 | |||||||||||||
4 | 锦鸿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 | 777.60 | 774.52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期绩效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度,同至少4家总部经济意向企业洽谈总部经济事宜。锦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经济企业预计兑现补助约3760.60万元。 | 2023年,同芜湖腰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晫晟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尚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源诺集团等企业洽谈总部经济政策。2023年度,浙江正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隆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锦鸿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经济企业已兑现补助约3459.99万元。完善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总部经济招引政策,成功招引2家总部经济企业。 | |||||||||||||||
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 ||||||||||||||||
评价维度(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标准 分值 | 三级指标 | 标准 分值 | 实际得分 | 评价维度 实际得分 | 评价维度等级 | |||||||||
经济性 (10分) | 项目必要性 | 4 | 依据充分 | 4 | 4 | 10 | 高 | |||||||||
项目科学性 | 6 | 目标科学明确 | 3 | 3 | ||||||||||||
方案科学合理 | 3 | 3 | ||||||||||||||
效率性 (10分) | 政策执行效率 | 6 | 政策符合度 | 2 | 2 | 10 | 高 | |||||||||
计划完成率 | 4 | 4 | ||||||||||||||
政策管理效率 | 4 | 业务管理效率 | 2 | 2 | ||||||||||||
资金管理效率 | 2 | 2 | ||||||||||||||
有效性 (10分) | 政策效果 | 8 | 项目绩效 | 8 | 8 | 10 | 高 | |||||||||
满意度 | 1 | 项目实施方满意度 | 1 | 1 | ||||||||||||
1 | 项目受益者满意度 | 1 | 1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位 | 签字 | |||||||||||||
朱海洋 | 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王茂兴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赵 敏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邱小瑞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吴泽斌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胡 霜 | 财务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度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
(二)项目立项依据:
缙云县万地城市综合体项目是依据缙云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2019〕16号)、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缙云县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关事宜的抄告单(缙办第12号)文件精神,主要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同浙江万地房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缙云县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协议书》,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项缙云县万地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的扶持政策。
(三)主要内容:
1.项目用地按商服、住宅性质一次性公开挂牌出让,具体出让条件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项目用地按现状出让,土地挂牌成功后,乙方可提前进场进行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
2.项目建设用地约定总价合计人民币44283.3万元(折合约190.7万元/亩)。具体见下表:
地价类型 | 区 块 | 总用地面积 (㎡) |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 地价 | |
计价 | 总价(万元) | ||||
参照地价 | 酒店 | 30415 | 60000 | 61.1万元/亩
| 2787.63 |
购物中心 | 52972 | 90000 | 61.1万元/亩
| 4854.88 | |
住宅 | 41073 | 80000 | 61.1万元/亩
| 3764.34 | |
办公 | 12823 | 30000 | 61.1万元/亩
| 1175.23 | |
住宅市场地价 | 住宅 | 17511 | 34107 | 929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 |
31701.23 |
合计 | 44283.31 |
经土地评估确认挂牌起始价为495.26万元/亩(合计约11.5亿元)。乙方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其余土地出让金在办理用地批准书前全额缴清(挂牌成交后一年内)。在乙方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挂牌起始价超出约定综合地价部分由甲方全额补助给乙方(成交价超出挂牌起始价部分归甲方所有),用于地块平整、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项目建设等方面,其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补助60%;完成项目地下部分(±0.000)建筑后补助20%;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后补助15%;购物中心(MALL)80%商铺正式开业且五星级酒店正式营业后补助5%。
3.项目土地摘牌后,允许“缙云县万地商业开发有限公司(暂名)”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将相应的土地分割登记到相同股权结构的“缙云县万地旅游管理公司(暂名)”和“缙云县万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名)”名下,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分立后的“缙云县万地商业开发有限公司(暂名)”、 “缙云县万地旅游管理公司(暂名)”、 “缙云县万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名)”注册资本均不低于 5000万元。甲方应在乙方企业分立登记后十日内完成土地使用权的分割办证登记。在公司分立过程中,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留县部分,在全额缴清后十天内由甲方一次性全额补助给乙方。
4.本项目购物中心(MALL)及五星级酒店部分分别由“缙云县万地商业开发有限公司(暂名)”和“缙云县万地旅游管理公司(暂名)”整体自持(项目建成后,可根据需要另行设立同股权的相关联管理公司负责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不得以租代售。
5.购物中心(MALL)及五星级酒店部分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提取物业管理用房、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工程质量保修金。城市综合体项目人防配建面积统一计算,各功能区块配建面积可相互调剂。公司分立不影响本条款的执行。
6.项目地块旁边占地10000平方米的配套公园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求同步设计、同步评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甲方。公园建设要求充分体现缙云城市文化风格和精神气质,公园项目单位预算造价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7.本项目须在全部地块达到±0.000标高,或住宅、办公部分达到±0.000标高且自持部分已完成工程量达到相当于该部分±0.000的工程量,才能办理商住地块的预售许可证。
8.挂牌成交价超出约定综合地价部分土地出让金应缴纳契税的留县部分,在乙方全额缴清后十天内由甲方一次性补助给乙方。
9.其它优惠政策按照缙委发[2017]15号文件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10.本地块实行带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出让。因乙方在方案设计等项目前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已向甲方移交方案设计成果,如乙方成功摘牌,不需要向甲方交纳项目前期费用,如其它竞买者中标,甲方须向乙方支付2000万元方案设计等前期费用(乙方不参与竞标除外)。
11.甲方须在招商相关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含相同股权结构的关联公司)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享受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约定的投资优惠政策:酒店客房总数不少于2000间(包括已建成运营(含拥有)或正在建设的酒店);已开发建成并正在运营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体不少于1个(以发改立项为依据)。
(四)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及其调整情况:2023年度,完成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3535.8345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更多重大非项目招引落地。
(五)测算依据:滨江综合体项目约定综合地价合计人民币44283.4万元,挂牌起始价合计11.5亿元人民币,协议约定挂牌起始价超过约定综合地价部分政府全额补助给万地方用于项目建设等方面,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补助60%(已兑现),完成项目地下部分(±0.000)建筑后补助20%(70716.69*20%=14143.338万元)(已兑现),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后补助15%(70716.69*15%=10607.504万元)(已兑现),购物中心80%商铺正式开业且五星级酒店正式营业后补助5%。(70716.69*5%=3535.8345万元)。
(六)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度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资金3536万元(县财政年初计划安排资金3536万元)。
2023年度招商专项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536万元(县财政实际到位资金3536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滨江综合体项目购物中心80%商铺正式开业,且五星级酒店正式营业,在企业提交兑现审核材料并核实确认后,已及时完成补助兑现3535.8345万元。预算执行率99.99%。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缙云县城市综合体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29.41万平方米,项目定位为缙云城市新客厅、建筑新地标、商业新高地,要求建设成为服务设施配套、商业氛围浓厚、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城市功能区,打造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做出了重大贡献。2023年11月,缙云宝廷酒店正式营业,同年12月,综合体正式营业,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
在企业提交兑现审核材料并核实确认后,及时完成补助兑现3535.8345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怡亚通、顺博合金、汽车城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省级星评员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对滨江城市综合体项目中配套的宝廷酒店进行硬件五星级达标审核检查,缙云宝廷酒店达到“按五星级酒店标准建设”。对有待提升和进一步完善的部分项目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四、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完善酒店建设内容,争取尽快协调企业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尽快完成五星级酒店的评定工作。
五、附件
财政扶持政策重点自评情况表。
财政扶持政策重点自评情况表
项目名称: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概况 | |||||||||||||
项目负责人 | 朱海洋 | 联系电话 | 3127577 | ||||||||||
地址 | 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6楼 | 邮编 | 3214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
预算金额(万元) | 3536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3535.8345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3536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
1 | 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资金项目 | 3536 | 3535.8345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期绩效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度,完成滨江综合体项目政策补助兑现3535.8345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更多重大非项目招引落地。 | 2023年度,滨江综合体项目购物中心80%商铺正式开业,且五星级酒店正式营业,在企业提交兑现审核材料并核实确认后,及时完成补助兑现3535.8345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优创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诚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惠企稳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怡亚通、顺博合金、汽车城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 ||||||||||||
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 |||||||||||||
评价维度(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标准 分值 | 三级指标 | 标准 分值 | 实际得分 | 评价维度 实际得分 | 评价维度等级 | ||||||
经济性 (10分) | 项目必要性 | 4 | 依据充分 | 4 | 4 | 10 | 高 | ||||||
项目科学性 | 6 | 目标科学明确 | 3 | 3 | |||||||||
方案科学合理 | 3 | 3 | |||||||||||
效率性 (10分) | 政策执行效率 | 6 | 政策符合度 | 2 | 2 | 9 | 高 | ||||||
计划完成率 | 4 | 3 | |||||||||||
政策管理效率 | 4 | 业务管理效率 | 2 | 2 | |||||||||
资金管理效率 | 2 | 2 | |||||||||||
有效性 (10分) | 政策效果 | 8 | 项目绩效 | 8 | 8 | 10 | 高 | ||||||
满意度 | 1 | 项目实施方满意度 | 1 | 1 | |||||||||
1 | 项目受益者满意度 | 1 | 1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位 | 签字 | ||||||||||
朱海洋 | 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王茂兴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赵 敏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邱小瑞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吴泽斌 | 副主任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胡 霜 | 财务 | 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 | |||||||||||
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