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百姓健身房建设工作,补足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根据浙江省百姓健身房指导标准,结合缙云实际,特制订缙云县百姓健身房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请参照施行。 一、场地指导标准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自有或租期不少于5年的场地用于建设百姓健身房,并承担百姓健身房的装修、物业管理及运营经费。 (二)城市百姓健身房按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km,或服务常住人口不少于2000 人的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百姓健身房的选址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或服务常住人口不少于1500 人的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三)城市百姓健身房宜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农村百姓健身房一般建在农村文化礼堂、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百姓健身房须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健身群众出入,与其他设施合建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 (四)城市百姓健身房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农村百姓健身房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场地一般以矩形为宜。 (五)百姓健身房内部功能区域布局明确,分区合理。城市百姓健身房设健身器材区(分为有氧区、力量区)、操舞房等;农村百姓健身房设健身器材区(分为有氧区、力量区)、棋类区或乒乓球室等。 (六)百姓健身房需采取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并具备防水、防潮、防尘等功能。 二、装修指导标准 (一)地面装修:平整、易清洗,建议选用柔软、防滑、安全、环保型材料。如:PVC地板、塑胶地面等。 (二)墙面装修:整洁、易清洗,可选用色彩视觉舒适的水性乳胶漆。 (三)吊顶装修:简洁大方,建议原建筑楼板面喷涂深色乳胶漆为主,如建筑管道密集,视觉观感觉差的,建议采用格栅吊顶处理。 (四)电源布置: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结合百姓健身房器材场区摆放合理排布管线、插座,采用的电线、插座、开关、断路器等必须有合格证、质检报告、厂家承诺书。 (五)智能布置: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按照各功能区和器材摆放情况,合理布置电视和音响系统、门禁系统及无线网络,同时布置一套不少于2个监控摄像头的监控系统。 (六)门禁布置:建议使用横向移动玻璃门,配不间断蓄电设备。 (七)其它:入口处规划好百姓健身房形象墙位置,门头留有电源用于百姓健身房统一标识灯箱。 三、器材配置指导标准 城市百姓健身房一般按照有氧器械不少于12台、力量器械不少于4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件等的标准配备;农村百姓健身房一般按照有氧器械和力量器械合计不少于4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件、棋桌棋盘棋子棋钟不少于4套或乒乓球桌(含2付乒乓球拍及乒乓球等)不少于1张等的标准配备,搭配可参照下表: 百姓健身房器材配置指导标准 类型 | 项目 | 明细 | 数量 | 是否用电 | 备注 | 城市百姓健身房 | 有氧器械 | 商用跑步机 | 3台 | 需用 |
| 商用椭圆机 | 3台 | 需用 |
| 商用立式健身单车 | 3台 | 需用 |
| 商用划船器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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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量器械 | 史密斯训练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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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用小飞鸟训练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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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用哑铃(含哑铃架) | 1套 |
| 2.5KG 5KG 7.5KG 10KG 12.5KG各两对 | 其他 | 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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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助 器材 | 可调式哑铃椅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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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腰腹训练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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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材数量小计:18件 | 其他 | 商用运动地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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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管理系统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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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禁系统 | 1套 | 需用 | 自建横移式玻璃门 | 音响设备 | 1套 | 需用 | 一台功放,二个喇叭 | 标识物 | 1套 | 需用 | Led灯箱 | 农村百姓健身房 | 有氧器械 | 商用跑步机 | 1台 | 需用 |
| 商用椭圆机 | 1台 | 需用 |
| 商用立式健身单车 | 1台 | 需用 |
| 商用划船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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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量器械 | 史密斯训练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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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用哑铃(含哑铃架) | 1套 |
| 2.5KG 5KG 7.5KG 10KG 12.5KG各两对 | 辅助器材 | 可调式哑铃椅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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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腰腹训练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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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乒乓球桌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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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材数量小计:9件 |
四、管理运营指导标准 (一)我县实施的百姓健身房采用省体育局下发的“百姓健身房”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百姓健身房运营方式可采用社区委员会(村委会)自主运营、公建民营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 (二)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需签订开放承诺书,并与所在乡镇(街道)、县文广旅体局签订三方协议。 (三)百姓健身房开放时间内须有至少1名管理人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岗管理,做好开放服务工作的同时,定期做好各类业务数据统计并建立台账档案。 (四)百姓健身房全年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晚上不少于2个小时),因特殊情况不开放的应提前1天公示。 (五)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可适当收费,用于人工、水电、保洁等日常运营维护费用,收费标准一般不高于500元/年、100元/月、10元/次。 (六)《百姓健身房管理办法》、器材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当在百姓健身房醒目位置公示。 五、安全保障指导标准 (一)以下人员不宜进入百姓健身房健身锻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饮酒、服药后或因病治疗期间;穿着高跟鞋或钉鞋,佩戴尖锐饰品;其他不宜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 (二) 所有进入百姓健身房锻炼的人员均须签订《免责声明》,着装文明、适宜锻炼; (三)乡镇(街道)、社区委员会(村委会)须为百姓健身房开放做好其他各项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四)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须承担运营管理、购买保险(公共责任险)、组织保障和意外伤害处理责任。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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