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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5 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3〕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5 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的通知》(浙财农〔2023〕61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75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拟安排第一批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分配计划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1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财政局农业科反映。
联系人:朱婵君 电话:0578-3318939
附件:1.2025年度拟安排第一批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项目和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附件1.2025年度拟安排第一批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项目和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1).xlsx
缙云县财政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