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笕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压紧压实乡领导班子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全年,贯穿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成立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传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依法治乡实施方案,分解依法治乡任务、明确依法治乡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依法治乡新机制。
(二)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干部学法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会议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方式,先后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村两委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系统学习。2024年,石笕乡在编在岗人员均已通过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持有执法证率已达100%。
(三)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石笕乡党委政府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必审事项。积极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乡镇合法性审查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由分管政法领导为负责人的合法性审查中心,严格按照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目录,以清单方式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024年,我乡新增公职律师1名,加强与乡法律顾问联系,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4份,对招商引资、决策论证、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同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目标,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全面深化提升“周五接访日”工作,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接访活动。石笕乡做深做实“干部干事·群众有感”工作,搜集民情民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2024年以来,石笕乡矛盾调解中心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6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2件,为筑牢“平安石笕”建设打下了扎实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办理便民热线(12345)转办的投诉举报,做好受理、转办、办理、答复、送达、回访、核实等各个环节,形成流程闭环,依法回应群众诉求,实现按期受理率100%、按期办理率100%、按期回访率100%。
(五)整合多方资源,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普及。以全方位多形式宣传为重点,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组织各村普法宣传员、村干部、网格员等深入田间地头、集市等,扎实开展“宪法进万家”“宪法宣传周”“法治满意度宣传”等集中宣传活动。坚持实用导向,以群众常接触的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通过主路口悬挂横幅,灵活运用农民信箱、村民微信群等载体,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今年以来,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2024年全乡5个行政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共计29人,全年累计上门入户160余次,在走访中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听取群众的诉求,排摸矛盾纠纷风险,为法治宣传打下扎实基础,在法治宣传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在2024年虽然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来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适应较慢;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个别部门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欠缺,习惯性将依法行政让位于行政效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我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重要指示要求,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农村赶集日、各类节假日村民返乡等时机,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采取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宣传方式,将普法、信访、反诈骗、反邪教等多方面宣传内容有机集合,做到一次宣传、内容全面、多方受益。
二是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贯彻落实“周五接访日”的工作,加快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防范化解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力量建设。制定2025年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全体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发挥公职律师、乡村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农村法律顾问在村级合同审查中起到法律保障作用,切实减少村级合同风险和纠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执法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