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 服务对象:个人 二、国家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 2009-12-30 三、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人社部 2010-09-26 第十条 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三、主管部门名称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四、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县社保中心 五、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存在跨省转入养老保险关系与本地养老保险关系重复的 六、申请材料目录 身份证或社保卡。 七、申请接收 办理地点: 缙云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219号)一楼社保综合窗口1-5号; 八、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三)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通过现场或者网上送达的方式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九、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十、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8-3017971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8-301797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缙云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219号)一楼社保综合窗口1-5号 受理接待时间:全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8-3017971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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