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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9037112/2025-1064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仙都街道 成文日期: 2025-02-26
文号: 缙仙管〔2025〕6号
缙云县人民政府仙都街道办事处关于规范食品摊贩经营场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4 10:05:49 文章来源: 仙都街道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开展食品摊贩综合治理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游客和群众的原则,经仙都街道、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研究,食品摊贩经营场所作如下规范

一、新增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红线图见附件2

1.仙都景区大肚岩广场,经营时间:每天7:30—18:00;

2.鼎湖峰景点文创店对面树林,经营时间:每天7:30—18:00;

  3.鼎湖峰出口绿道南侧区域,经营时间:每天7:30—21:00;

  4.仙都街道前湖村(上前湖)矴步桥上游河滩经营时间:每天7:30—21:00。

二、原有摊贩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红线图见附件2

1.鼎湖峰飞天广场,经营时间:每天7:30—18:00;

2.朱潭山入口处,经营时间:每天7:30—18:00;

3.朱潭山景点直播间,经营时间:每天7:30—18:00;

4.仙都8号岩宕咖啡、岩宕区域,经营时间:每天7:30—18:00;

5.倪翁洞大草坪移动餐车经营时间:每天7:30—21:00;

6.铁城影视星空树林,经营时间:每天7:30—21:00。

三、经营范围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

2.自酿酒、散装白酒、散装食用油、自制果蔬五谷杂粮汁、自制乳制品;

3.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附件1:摊贩场所汇总表

附件2:摊贩经营区域红线图

 

 

缙云县人民政府仙都街道办事处    

2025226          



附件1:

仙都街道食品摊贩汇总表

 

编号

场所

地址

1

鼎湖峰飞天广场

鼎湖峰景点

2

朱潭山入口处、直播间

朱潭山景点

3

朱潭山直播间

朱潭山景点

4

仙都8号岩宕咖啡、岩宕区域

仙都岩宕

5

倪翁洞大草坪移动餐车

倪翁洞景点

6

铁城影视星空树林

铁城(芙蓉峡)景点

7

仙都景区大肚岩广场

小赤壁景点

8

鼎湖峰景点文创店对面树林

鼎湖峰景点

9

鼎湖峰出口绿道南侧区域

鼎湖村

10

仙都街道前湖村(上前湖)矴步桥上游河滩

前湖村

 


附件2:

仙都街道食品摊贩经营范围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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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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