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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产权人:
本次公示的项目位于大洋镇环湖村小环湖自然村,建设单位为缙云县大洋镇环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目前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项目用地面积为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2.65平方米。(相关指标详见总图)。
方案平面布局、效果图(详见附图)。
三、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期限为十天(自3月18日至3月27日)。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方式: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578-3015781 0578-3980697。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缙云县高山康养休闲“三湖叠翠”幸福库区项目——“800”海拔农林业种植技术推广研发基地总平面、效果图(公示稿)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