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0651/2025-1074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文号: |
缙建〔2025〕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JYD16-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关于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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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18 15:51:18
文章来源:
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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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缙财预外〔2000〕211号 缙价〔2000〕80号)文件,自2025年5月19日起不再施行。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发改局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关于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wps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发改局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关于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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