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5-107556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4 14:56:45     来源: 缙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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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56号)、《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21〕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现场踏勘审核,现对拟安排的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们反映,监督举报电话:3312366。


附件: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docx


缙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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