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法》的规定,缙云县懿珍大药房有限公司和缙云县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人民南路店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注销,特此公告。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