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学前教育,是目前我县整个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是我县各级教育中普及率最低的阶段,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是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建造硬件设施优良、理念先进的公办幼儿园,将有效解决缙云县幼儿教育资源紧缺,改善办学条件,加快社会发展,促进缙云县教育事业发展。新碧街道幼儿园等幼儿园项目分以下三所幼儿园:
(一)新碧街道幼儿园建设规模12个班,幼儿360人,总用地面积13亩,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二)仙都街道幼儿园建设规模3个班,幼儿90人,扩建面积 1086平方米。
(三)东方镇幼儿园建设规模6个班,幼儿180人,装修面积821平方米,利用原综合楼面积1844平方米,共计2665平方米。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988万元。立项与管理使用单位及实施建设单位均为缙云县教育局。
2.债券发行年度:2024年,2000万, 债券名为:2024年浙江省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十四期)--2024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七期)
3.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资金到位时间:第二职业高中项目债券2024年3月发行2000万元,全部已到位,全部已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债券发行目标为:为更好的及时服务于教育,三所幼儿园建设项目已按要求于2024年8月完工投入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更好的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按相关部门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进度、资产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的进行评估。
三、对该项目的评价:以上项目立项符合法律规定,各项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债券项目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投资,资金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及时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三所幼儿园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合规:
1.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碧街道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3〕269号)
2.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碧街道幼儿园等幼儿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3〕269号)
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匹配,属于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相匹配。
(二) 项目管理情况
以上专项债券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款项。债券竣工后及时进行资产备案,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债券信息及时更新。
(三) 项目产出情况
三所幼儿园项目完成率已完成100%;建设项目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全部于2024年9月按期投入使用。
(四) 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预期效益目标已完成,三所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后,2024年我县开办了三所公办幼儿园,解决了914名公办幼儿学位(其中新碧街道幼儿园接收了外来务工子女幼儿283名),2024年贡献了保教费收入215.25万元。项目覆盖了新碧、仙都、东方等人口聚集区,有效的解决新碧工业园区外来务工的幼儿入学难问题,达到更好的吸引工业园区企业入驻的效果。更好地满足了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东方镇人民对幼儿教育的需求,推动了全县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人民满意度极速提升。
五、主要经验、做法及有关建议
在该项目顺利执行过程中,党委、政府的支持,各部门间的协调、支持是该项目及时、高效完成的保障。
缙云县教育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