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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缙云县司法局 >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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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缙云县司法局
  • 机构负责人:

    章武森

  • 办公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寺后路10号

  •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8-3010209

  • 缙云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核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草案征求县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政府相关法律事务服务。协调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负责联系仲裁相关工作。

    (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配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县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


  • 章武森 章武森

    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分工:

    主持司法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 林文海 林文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政策法规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壶镇司法所、新碧司法所。联系丽水仲裁委员会缙云分会。

  • 应敏刚 应敏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分管机关党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舒洪司法所、东渡司法所。

  • 刘海兵 刘海兵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职责分工:

    负责政治处、分管行政执法监督科、五云司法所、新建司法所。

  • 章武森 章武森

    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分工:

    主持司法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 林文海 林文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政策法规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壶镇司法所、新碧司法所。联系丽水仲裁委员会缙云分会。

  • 应敏刚 应敏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分管机关党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舒洪司法所、东渡司法所。

  • 刘海兵 刘海兵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职责分工:

    负责政治处、分管行政执法监督科、五云司法所、新建司法所。

  • 职责:

    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12,负责人:刘晓佳。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县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一)政治处。联系电话 0578-3010206,负责人:胡狄杰。  

    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干部政治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日常考核工作。承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8-3131254 ,负责人:郑诗雨。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公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财务、审计、后勤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负责警车等管理。负责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联系电话 0578-3010219 ,负责人:麻聪聪。 

    指导和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全县监地衔接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29 ,负责人:应兆云。

    承担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承办县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县政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复议调解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和培训考核。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答复工作。承担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答复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31,负责人:朱海挺。 

    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县政府和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指导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律审核。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08 ,负责人:刘盛霞。

    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县政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案卷质量的评查。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协调行政机关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16 ,负责人:胡楚悦。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20 ,负责人:樊镇敏。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和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司法所建设相关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21 ,负责人:麻红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监督和指导律师协会工作。负责联系仲裁相关工作。


  • 缙云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职责:

    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12,负责人:刘晓佳。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县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一)政治处。联系电话 0578-3010206,负责人:胡狄杰。  

    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干部政治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日常考核工作。承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8-3131254 ,负责人:郑诗雨。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公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财务、审计、后勤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负责警车等管理。负责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联系电话 0578-3010219 ,负责人:麻聪聪。 

    指导和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全县监地衔接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29 ,负责人:应兆云。

    承担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承办县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县政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复议调解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和培训考核。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答复工作。承担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答复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31,负责人:朱海挺。 

    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县政府和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指导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律审核。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08 ,负责人:刘盛霞。

    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县政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案卷质量的评查。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协调行政机关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16 ,负责人:胡楚悦。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20 ,负责人:樊镇敏。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和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司法所建设相关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 0578-3010221 ,负责人:麻红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监督和指导律师协会工作。负责联系仲裁相关工作。


  • 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
    机构负责人:
    蒋定欢
    机构职能:

    (一)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法律援助工作。

    (二)承担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和刑事法律援助通知案件的具体工作。组织、指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群众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三)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四)管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工

    作。

    (五)承担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具体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等宣传

    工作。

    (七)承担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档案管理,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八)承担法律援助案件的投诉处理工作。

    (九)承担法律援助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等具体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各类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工作。

    (十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政机关合同规范化管理。

    (十三)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寺后路10号
  • 缙云县公证处
    机构负责人:
    陈海坤
    机构职能:

    (一)负责办理公证事项和事务。

    (二)提供公证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服务。

    (三)代写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四)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事项。

    (五)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0578-3123927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鼎湖南路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