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发展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负责数字发改建设。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王微媛,办电:0578-3268912。
(二)发展规划和资源环境科。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参与编制空间规划目录清单。组织研究全县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重点课题。负责人:胡晋珍,办电:0578-3268923。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资源环境类项目。按规定安排生态文明专项资金补助计划。
(三)国民经济和综合改革科。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负责人:周金倩萍,办电:0578-3268920。
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公共信用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建设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法定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建立公共信用档案。推进公共信用产品在政府部门中的协同应用,构建信用监管体系。指导行业信用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信用奖惩。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经济发展。承担县“信用缙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审批服务科。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牵头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参与“标准地”、承诺制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行一个口子进出。牵头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参与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负责人:虞凯开、徐攀,办电:0578-3315690。
(五)项目管理和基础设施科。拟订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指导未来社区建设。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县重点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虞佳文,办电:0578-3268925。
统筹交通运输、能源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编制铁路专项规划和机场布局规划。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重点物资紧急调运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国家铁路地方管理有关事权,负责铁路项目前期、向上争取和推进等工作。
(六)综合能源科。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并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承担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分工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承担全县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马飞, 办电:0578-3268922。
(七)城镇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科(挂对口支援帮扶科牌子)。组织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统筹指导全县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参与推进跨区域都市圈工作。承担县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县小城市和中心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徐盈,办电:0578-3268972。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重大项目计划(库),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权限审批、核准农口项目。承担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承担全县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
承担全县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相关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编制对口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承担相关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统筹协调全县与对口地区的互访交流。承担县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产业发展和军民融合科。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县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人:李硕,办电:0578-3268926;吕晓龙,办电:0578-3272117。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布局建议。按分工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按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类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缙云建设。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
承担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社会发展和价格科。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估。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社会领域公共建设投资计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社会领域项目。按分工做好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编制和学校新建、扩建、布局调整工作。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宏观意见,参与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承担健康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县健康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刘槐坡,办电:0578-3268905;江雅雅,办电:0578-3268919。
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承担有关价格行为规则制定、发布相关指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权限发布成本信息。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负责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拟订全县价格应急预案。负责全县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成本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
(十)服务业和区域合作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按权限审核服务业重大项目。拟订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缙云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胡敏杰,办电:0578-3268911;徐向阳,办电:0578-3268927。
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县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按分工承担企业债券管理工作。拟订创业投资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
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承担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推进革命老区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融入海西经济区、九方经济区等有关区域合作工作。参与推进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承担县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专题、合作平台和项目建设。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投资基金运行和管理。承担全县参与长江经济带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开放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承担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购销储备政策建议和协同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储备粮食、棉花、肉类、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动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棉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及财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人:郑楚莉,办电:0578-3268893。
研究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国有投资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工作。负责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核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则和配套政策。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规范化管理。承担对进入所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人:卢少剑,办电:0578-3014136。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周虹蕾,办电:0578-326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