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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缙云县发改局
  • 机构负责人:

    蔡军瑞

  • 办公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38号行政中心二号楼

  •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特殊上班时间的,以实际情况公布。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8-3268912

  •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组织拟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调控工作、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八)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等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一)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二)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承担全口径外债监测和管理。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组织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十三)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缙云建设。

    (十五)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六)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组织和协调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牵头落实与对口地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粮油储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及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二十)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相关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5.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测,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防风险能力,发挥储备在保障安全大局、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全县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经济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及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全县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及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4.关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目录管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建设防护规划,履行管理职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依照规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演练。

  •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负责人:
    蔡军瑞
    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发展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负责数字发改建设。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王微媛,办电:0578-3268912。


    (二)发展规划和资源环境科。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参与编制空间规划目录清单。组织研究全县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重点课题。负责人:胡晋珍,办电:0578-3268923。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资源环境类项目。按规定安排生态文明专项资金补助计划。


    (三)国民经济和综合改革科。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负责人:周金倩萍,办电:0578-3268920。


    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公共信用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建设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法定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建立公共信用档案。推进公共信用产品在政府部门中的协同应用,构建信用监管体系。指导行业信用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信用奖惩。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经济发展。承担县“信用缙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审批服务科。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牵头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参与“标准地”、承诺制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行一个口子进出。牵头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参与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负责人:虞凯开、徐攀,办电:0578-3315690。


    (五)项目管理和基础设施科。拟订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指导未来社区建设。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县重点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虞佳文,办电:0578-3268925。


    统筹交通运输、能源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编制铁路专项规划和机场布局规划。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重点物资紧急调运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国家铁路地方管理有关事权,负责铁路项目前期、向上争取和推进等工作。


    (六)综合能源科。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并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承担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分工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承担全县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马飞, 办电:0578-3268922。


    (七)城镇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科(挂对口支援帮扶科牌子)。组织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统筹指导全县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参与推进跨区域都市圈工作。承担县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县小城市和中心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徐盈,办电:0578-3268972。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重大项目计划(库),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权限审批、核准农口项目。承担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承担全县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


    承担全县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相关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编制对口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承担相关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统筹协调全县与对口地区的互访交流。承担县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产业发展和军民融合科。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县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人:李硕,办电:0578-3268926;吕晓龙,办电:0578-3272117。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布局建议。按分工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按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类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缙云建设。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


    承担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社会发展和价格科。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估。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社会领域公共建设投资计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社会领域项目。按分工做好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编制和学校新建、扩建、布局调整工作。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宏观意见,参与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承担健康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县健康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刘槐坡,办电:0578-3268905;江雅雅,办电:0578-3268919。


    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承担有关价格行为规则制定、发布相关指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权限发布成本信息。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负责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拟订全县价格应急预案。负责全县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成本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


    (十)服务业和区域合作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按权限审核服务业重大项目。拟订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缙云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胡敏杰,办电:0578-3268911;徐向阳,办电:0578-3268927。


    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县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按分工承担企业债券管理工作。拟订创业投资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


    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承担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推进革命老区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融入海西经济区、九方经济区等有关区域合作工作。参与推进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承担县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专题、合作平台和项目建设。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投资基金运行和管理。承担全县参与长江经济带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开放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承担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购销储备政策建议和协同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储备粮食、棉花、肉类、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动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棉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及财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人:郑楚莉,办电:0578-3268893。


    研究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国有投资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工作。负责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核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则和配套政策。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规范化管理。承担对进入所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人:卢少剑,办电:0578-3014136。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周虹蕾,办电:0578-326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