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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缙云县建设局 >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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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缙云县建设局
  • 办公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

  •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8-3142801

  •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缙云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牌子。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负责监督城乡危旧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拟订住房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负责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纪、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四)拟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供排水、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监督管理。  

    (五)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组织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六)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核准或审核建筑业类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造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七)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八)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减排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目录管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履行管理职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依照规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演练。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住房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人防和城乡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城建档案馆

    下属单位:县村镇处、县市政园林处、县住房中心、县质安站、县环卫处、县消防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

    联系方式:0578-3142801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办公室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财务、人事、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统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统筹协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外合作交流、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牵头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管理。

    岗位责任人:王勇     联系电话:0578-3142801。



  • 政策法规科
    职责:

    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相关清理规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法治教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岗位责任人:徐湘      联系电话:0578-3130965。


  • 住房管理科
    职责:

    负责房地产监督分析平台运行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白蚁防治等相关工作。拟定房屋交易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负责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岗位责任人:江强      联系电话:0578-3122998。


  • 公用事业管理科
    职责:

    拟订城市建设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城市节水、燃气、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垃圾分类等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

    岗位责任人:陶研      联系电话:0578-3016177。


  • 建筑业管理科
    职责:

    拟订建筑业行业管理政策、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执行。负责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建设科技、勘察设计行业的政策落实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工程造价管理,指导编制工程计价依据。负责监督建筑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相关工作。统一管理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岗位责任人:厉桥     联系电话:0578-3122913。


  • 行政审批服务科
    职责:

    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发证等工作。承担人防设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联办、现场踏勘、验收等工作。

    岗位责任人:吕思翰      联系电话:0578-3315696。


  • 职责:

    人防和城乡建设管理科(挂项目前期办公室牌子)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工作。统筹城市建设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

    岗位责任人:陈广敏     联系电话:0578-3123219。



  • 缙云县村镇建设管理处
    机构负责人:
    胡威
    机构职能:

    (一)承担村镇建设相关管理工作。

    (二)承担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农房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工作。

    (四)承担农村危房治理的指导工作。

    (五)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等相关管理工作。

    (六)完成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012118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东方苑3栋
  • 缙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机构负责人:
    李君军
    机构职能:

    (一)承担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负责预制(PC)等建筑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四)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主体和工程检测机构等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六)完成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144396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风景山路4号
  • 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机构负责人:
    潘子强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

    (二)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和安全巡查工作。

    (三)承担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零星工程项目和小额维护改造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承担涉及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审批前期的技术支撑。

    (五)完成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271831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黄龙路与彩云路交叉路口东侧(永宁公园北侧)
  • 缙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机构负责人:
    朱斌诚
    机构职能:

    (一)配合相关部门制订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承担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指导工作。

    (四)承担直管区域内的环卫作业考核、生活垃圾处置,直管环卫设施维护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指导县域范围内直管区域外的环卫作业考核与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末端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计量、统计工作。

    (六)承担城区范围内环卫政策性收费工作。

    (七)完成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315404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翠竹路45号
  • 缙云县住房保障和改革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田闽清
    机构职能:

    (一)承担房改住房补贴审查、发放及管理工作。承担单位住房资金及住房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承担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初审、组织分配及日常配租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直管公房的收租、巡查、维修等管理工作。

    (四)承担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承担城镇危旧房改造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白蚁防治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技术服务。承担公建项目的白蚁防治工作。

    (七)完成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122297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朝晖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