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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
  •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8-3316246

  • (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管理驻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导并推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依权限领导驻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一般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上级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县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发生。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梅汛台汛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5)县科技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意识。指导监督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6)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上级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全县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上级调拨救灾物资、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郑伟武 郑伟武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职责分工:

    主持局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战、考核督查、物资采购、信息宣传、共青团、档案、财务、后勤、妇女、法治政府、平安建设、监督管理消防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案件审查等工作。负责安委办日常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联系五云应急管理所及五云街道、仙都街道、东渡镇、七里乡、方溪乡、石笕乡。

  • 刘长友 刘长友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职责分工:

    主持局行政、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应急办)全面工作。

  • 刘鹏飞 刘鹏飞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和党委书记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它行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负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负责相关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火灾扑救等工作;统筹建设森林火灾扑救力量,承担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并协助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火灾管理科,联系新碧应急管理所及新碧街道、新建镇。

  • 楼俊宏 楼俊宏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和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和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分管安全基础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联系壶镇应急管理所及壶镇镇、东方镇、三溪乡、前路乡。

  • 李焕 李焕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和党委书记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应急体系和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负责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防御和调度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指挥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联系舒洪应急管理所及舒洪镇、大洋镇、大源镇、溶江乡、双溪口乡、胡源乡。

  •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培训、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相关政策。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负责人:郑淼    联系电话:0578-3010508

  •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科
    职责:

    统筹组织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要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负责人:丁盛敏    联系电话:0578-3010520

  •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职责:

    依法依规监督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 作改革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平安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金禹达    联系电话:0578-3316295

  •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火灾管理科
    职责:

    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等工作。依法承担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负责人:陈永彪     联系电话:0578-3316290

  •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职责: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负责人:李冰晶    联系电话:0578-3316295

  •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职责: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与备案工作。负责相关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负责人:王团   联系电话:0578-3010516

  • 缙云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机构负责人:
    汪潇枭
    机构职能:

    缙云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执法)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主要承担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联系方式:
    0578-3216086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和泰城17幢716
  • 缙云县应急指挥中心
    机构负责人:
    朱聪
    机构职能:

    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应急值守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拟订监测预警、灾情报告、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等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相关工作。统筹建设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台风防御等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指导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森林火灾防治、火灾扑救等工作。统筹建设森林火灾扑救力量。承担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并协助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316290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和泰城17幢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