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26-110436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3-30 | 发文字号: | 缙政办发〔202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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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缙云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其中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确保各项法定程序全程留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县政府不予集体讨论。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有关规定,对反映决策活动,有责任追溯和凭证作用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县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的重大项目、重大财政资金使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对决策项目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缙云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缙云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项目名称 | 决策主体 | 主要实施 单位 | 会同实施单位 | 决策依据 | 实施时间和计划安排 | |
1 | 修订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 县人民政府 | 综合执法局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公众参与 | 2026年3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 | 2026年4月 | ||||||
提请集体 | 2026年5月 | ||||||
2 | 修订生态工业政策 | 县人民政府 | 经济商务局 | / | 《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发〔2025〕13号)等。 | 公众参与 | 2026年4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 | 2026年4月 | ||||||
提请集体 | 2026年5月 | ||||||
3 | 出台农业“土特产富”高质量发展实施 细则 | 县人民政府 | 农业农村局 | /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结合目前农业产业发展需求。 | 公众参与 | 2026年5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 | 2026年7月 | ||||||
提请集体 | 2026年8月 | ||||||
4 |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 | 县人民政府 | 丽缙发展 集团 | / | 缙云县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 公众参与 | 2026年4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 | 2026年5月 | ||||||
提请集体 | 2026年5月 | ||||||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缙云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黑章).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缙云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