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26-110403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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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3日至6月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以下简称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切实增强中心上下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主要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领导班子成员逐项认领任务,提高整改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紧抓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共提出57项整改举措,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挂图作战、逐项销号,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切实形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工作闭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10人次,建立完善制度11个,清退款项0.20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8万元。
一、关于“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缴存扩面工作。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上门走访未缴存、少缴存、缴存人数下降较大的非公企业,开展企业思想引导,以案释法强化认知,新开户缴存职工人数比上半年增加358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宣传,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人数大幅增长,2025年新开户数、累计缴存人数均居全市各分中心第一位。加强与受托银行建立合作,形成“缙云公积金窗口+公积金驿站+服务站”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
(二)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走访原工作单位、社区、电话联系等各种方式告知全部退休职工、死亡职工家属进行销户提取,目前58名退休缴存职工、7户死亡职工家属已经完成销户提取;未办理人员均已知悉相关事项,后续将按规定流程办理。深化与受托银行合作,设立壶镇、新碧公积金驿站,将更多公积金业务延伸至银行网点,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米”。每月组织进乡镇街道社区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居民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三)加强政策优化调整。中心通过优化提取流程、学习其他县市先进经验,实现使用公积金贷款直付购买法拍房、直接提取公积金用于二手房首付。加强与市中心汇报,提出“提取父母公积金余额为子女住房还贷”政策,目前该政策纳入2026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每月定期梳理在提取、贷款等业务中的高频问题,争取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
(四)加强“商转公”推动力度。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合作,摸查潜在“商转公”贷款群体近千人,点对点进行电话通知,申请“商转公”27笔2781万元。通过掌上缙云分享“商转公”成功案例,展示“商转公”政策为群众带来的实际利益。通过与受托银行沟通协调,实现9家贷款受托银行全部实现“商转公直转”新模式。
二、关于“资金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历史骗提资金追缴。中心通过各种电话、缴存职工单位协助等多种方式对骗提公积金持续开展追缴,总追回骗提资金19.8万元。建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机制》,构建全链条、多层次违规提取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虚假购房、虚构贷款、伪造材料等违规套取行为。通过掌上缙云发布公积金骗提行警示案例,引导缴存职工知后果存敬畏守法律,诚信合法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科分管领导提醒谈话业务科全体干部职工,要求做好提取资料查验、骗提资金闭环追缴、责任落实工作。
(二)加强贷后断缴处置。中心制定《贷后管理办法》,建立贷后断缴台账,通过电话、催告函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对断缴的贷款职工进行催缴,符合缴存条件的断缴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进行缴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前置告知书》,着重提醒《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重点内容。
(三)及时做好公积金贷款“期转现”抵押权证变更。中心通过电话、催告函、与受托银行合作联合催办等多种方式通知万地等8个楼盘98户贷款职工办理“期转现”抵押权证变更,实现能办尽办或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定期与房地产公司、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得联系,建立合作楼盘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登记办理工作台账,对可办理“期转现”的贷款职工发送催告函。
(四)完善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流程。中心制定《公款竞争性存放资金分配先后顺序管理办法》,遵循“本行优先、中标排序”规则,明确存放的先后顺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原负责人针对以公积金扩面工作奖励形式直接办理公款存放问题做深刻剖析、反思。强化监督制约,定期组织检查小组对公款竞争性资金存放情况进行检查。
(五)加强公积金缴存审核把关。中心业务科责令缴存单位为超龄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相关人员均已完成账户封存手续。通过数据共享,每月对已退休在缴职工进行定期筛查,及时甄别不符合缴存条件的人员,并停止缴存。业务科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归集业务经办人,要求加强定期数据治理与公积金政策宣传,杜绝超龄缴存情况。
三、关于“缴存归集执法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缴存归集执法监督力度。中心向全县440家规上企业寄送《致企业家的一封信》,提高企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组织调解企业与缴存职工维权案例1起。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解析与投诉风险应对培训,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例汇编》等,进一步提高干部执法能力。建立《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正常办公秩序、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四、关于“内控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中心梳理完善《采购内部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放、划转、调剂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各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开展采购业务专题培训2次,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合规意识。
(二)加强经费规范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从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县文旅局主办的活动支出,并把相关费用退回工会账户;以清单方式明确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费项目经费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对票据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按对应会计科目列支,应该按月审核和统计发放加班夜餐费。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科科长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把关支出合规性,不能有“人情账”“变通处理”的情况。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缙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超标准配置应报废未及时报废的台式电脑、A4打印机、电视机等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加强固定资产盘点,更新补充“资产共享云”系统中资产使用人、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使用状态等信息,对以前历史年度未登记京东方显示屏及时进行资产补登,实现账实相符。修订《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处置全流程管理。
五、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培训费支出管理。对2025年列支的各项经费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对10笔无指标列支的进行支付调账处理;经自查自纠,培训费支出均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财务科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与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逐一对接需求,经过主任办公会研究,做到“应编尽编”。
(二)规范合同管理。中心主要领导改签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明确派遣人数、劳务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合同管理岗人员梳理原签订未履约完成的合同,要求合同责任人对合同进行关键要素补签。中心制定《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同订立、履行与变更、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夜餐费审核。中心综合科组织清退违规报销夜餐费2080元。财务科组织开展夜餐费开支管理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与执行力得到显著增强。日常工作中,财务科人员加强夜餐费报销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进行直接退回。对2025年以来开展的差旅费、夜餐费报销开展监督检查。
六、关于“选人用人考察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考察材料撰写。中心组织考察材料撰写培训会,进一步提升考察人员撰写考察材料的能力。制定《干部考察材料审核制度》,形成考察组初审、综合科复审、主任办公会终审的三级审查制度。主要领导对考察组相关人员提醒谈话,要求从严把控考察材料,筑牢选人用人基础防线。
下一步,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长效防控机制。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层次矛盾和制度漏洞,系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将整改实践中形成的有效举措、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从源头上构建“不敢偏、不能偏、不想偏”的防控体系,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二是深化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深度融合,把整改过程中激发的责任意识、务实作风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聚焦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以整改成效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治理效能,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促进单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常态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复核检查,重点排查问题反弹、整改不彻底等风险隐患,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3319108;邮政地址:缙云县仙都路68号5楼,邮编:321400;电子邮箱714772761@qq.com。
中共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