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2600266058XD/2026-1010416177 | 成文日期: |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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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 号)等文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现制定《2026年度缙云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纳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请承办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其中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 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各项法定程序全程留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 号)有关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年度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局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情况,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缙云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0日
2026年度缙云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缙云县乡镇(街道)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缙云县财政局 | 无 | 《关于落实财政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助推基层治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浙财函[2024]148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6年1-2月 |
专家论证 | ||||||
风险评估 | ||||||
合法性审查 | 2026年3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4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