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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索引号: 757089545/2019-32503     发布机构: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03-22 14:56:05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八八战略实施十五周年,又是“十三五”攻坚之年,我局始终遵循“尤为如此”重要嘱托,秉承“两山理念”,以“争先进位大赶超”活动为载体,有序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坚持发扬“丽水之干”、“缙云之干”精神,怀揣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树立永不懈怠、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确保不负众望,担纲“丽水之赞”。

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9%,同比去年上升0.3个百分点,在全省58个同级县市中排名与瑞安、遂昌并列第11,全市排名第六(就低不就高);PM2.5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19.4%,在全省58个同级县市中排名与磐安、玉环、景宁并列第15,全市排名第六(就低不就高)。

2018年,我县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符合规划功能区Ⅱ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全部在Ⅲ类水以上,达标率为100%,出境断面水质考核优秀

一、2018年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立足绿色发展,谋划生态文明项目。

1.积极创建生态文明样板。2018年,组织召开了全县生态文明大会,对53个乡镇部门交办了590项任务。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由年初壶镇、新建、东渡、胡源、三溪五个试点乡镇向同级人大报告综合性环境状况,到年中率先在全市完成全县15个乡镇责任报告制度的全覆盖。今年我县成功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缙云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荣获第五届绿色发展峰会首批生态型城市称号。

2.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流域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瓯江流域缙云县、莲都区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2018-2020)》,县人民政府与莲都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确保瓯江水环境质量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

3.大力建设生态宣传工程。组织开展环保“五进”宣传活动,以6.5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7.29丽水生态文明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抓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着力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提升行动,以“我为缙云生态环境质量代言”为主题,全县发放问卷4万余份,电话宣传2.3万余次,发送短信40余万条。2018年我县生态满意度为87分, 同比提升7.7分,位列全省第13名,同比提升22位,提升率为全市第一。

4.搭建生态战略合作平台。5月11日,省环科院与缙云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缙云县绿色产业培育研究中心”和“浙江省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缙云县工作站”。

(二)立足民生实事, 坚决查处环境问题。

1.全力落实环保督察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督办任务,首先建立信访案件及问题的“一日一报”、“一周一报”、“一月一报”等进度整改报送制度。全年中央环保督察上报41期周报、10期月报;省级环保督察上报164期日报、29期周报。其次建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验收制度,实行“五级联审”制。第三以督办等多种方式抓整改落实。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交办任务24件,联合县委督查室督办38件,县整改办督办55件。开展正面宣传报道,累计在“一台一报一网”中报道19条,其中浙江日报1条,浙江卫视2条;市电视台1条,市政府网4条;县级媒体11条。

2.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2018年9月,市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市督查组信访交办件十二批33件,已全部办结上报,责令企业整改27家,立案处罚10起,罚款66万元,停产9家,关停5家。同时,为保障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到位,开展了“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系列执法行动,突出对影响环境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3件,已出具决定书81件,共处罚款459.5万元,刑事拘留7人。

3.健全完善信访受理制度。我局实现了“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在线,积极开展信访件处理“回头看”行动。全年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共登记580件,其中,不予受理的信访问题115件,同人同事的信访问题99件,实际处理共366件,初防办结率100%。

4.不断提高智能监管水平。我局制作了“缙云县污染源一张图”,安装了涉水、涉气、涉危废重点监管企业在线监控、监测平台,全县视频监控平台累计联网企业91家,在线监测平台联网51家。并建设了4个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站、2个空气自动站以及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共投入七百余万元经费。

5.着力创新环境司法机制。编制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举办液氨泄漏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联合公安、检察、法院三个部门,成立了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对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大的环境犯罪案件进行沟通协商和专案会商,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水平,如“5.24”偷排事件、双溪口危废倾倒案件。开创了我县环境执法工作全新局面。

6.明确划分生态环保网格。严格按照上级对基层“四个平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的监管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划分出320个网格,设有网格长307名,专职网格员1600余名。

(三)立足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四大战役。

1.全面开展碧水持久战制定颁布《缙云县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完成丽缙园和缙云经济开发区两个工业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涉水行业企业整治,督促企业加快整治进度,缙云县硅元件厂通过验收。饮用水源保护区增设了隔离网、14块警示宣传牌和10个监控视频,建设了2个交通穿越桥梁应急渠、应急池。同时,根据《丽水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列入省问题清单的8个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全面启动蓝天保卫战。以深化 “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面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开展6家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完成44家企业VOCs治理,开展防盗门业、带锯床行业污染整治行动,验收通过涛涛门业等32家企业,关停嘉佳红门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今年加强涉气环境监管执法,查处案件10件,共处罚款121万元。率先在全市开展全域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联合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依法查处野外焚烧违法行为115起。联合发改局考核验收13家企业“五炉”淘汰工作。

3.全面推动净土防御战。召开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动员大会,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完成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污染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此外,我县6家企业均与缙云县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4.全面实施清废攻坚战。率先在全市制定出台了《缙云县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以经济开发区和壶镇镇为试点,召开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培训会,完成辖区内39家企业的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我县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实施危废月报制度,规范73家企业固废规范化管理,完成20多家企业危废规范化考核。

5.全面调查县域污染源。2018年,我县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构建普查体系,明确了工作目标、对象范围、主要内容、技术路线步骤。二是开展清查摸底。根据上级下发污染源名单,共计五大类4706个污染源清查对象,进行科学比对后,确定纳入普查对象为1845家。三是完成入户调查。全面完成普查对象的入户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同步开展数据三级审核。

(四)立足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机构。

1.着力完善环保审批模式。根据全省的“八统一”要求,我局涉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事项共有主项14项,子项16项,已全部进驻受理,进驻率、一窗受理率均达100%。电子签章、数据共享、电子归档等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

2.着力完成区域环评改革。5月底,我县2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个特色小镇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方案已全部出台颁布实施,有效破解企业环评存在的编制时间长、收费高、审批久等难题,申报材料减少60%,办事流程压缩50%以上,审批时间缩短90%,收费降低40%以上。截至目前已共有35个项目享受了改革红利。

3.着力帮扶企业破解难题。为深化“最多跑一次”,切实解决企业与环评中介、专家审查、主管部门四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难问题,我局主动上门精准服务企业,针对企业各个环节存在的环保困难,采取现场办公、实地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形式,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我局帮扶企业破解问题10个,上门服务企业102家,完成环评报告书(表)审批81个。

4.着力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我局率先在全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代办制+承诺制+标准地”改革的实施办法》、《缙云县环评机构质量服务量化考核办法》,明确了对环评中介机构管理规定,加大了对环评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打分,以制度化提升环评中介的素质。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全市推广实施。

5.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尽快妥善解决我县工业企业的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根据“坚守底线、严格执法,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的原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缙云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缙云县工业企业涉及环保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暂行)>的通知》,帮助现有企业妥善、快速解决环保历史遗留的“两违”问题,轻装上阵。截至2018年12月,全县564家“两违”企业已处置完成238家,总完成率42.2%,规下完成处置157家,完成率33.91%;规上(拟上规模)101家已完成处置81家,完成率为80.2%。

(五)立足队伍建设,种好主体“责任田”。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撰写各季度和年度舆情分析报告。及时配合县委对我局的专项检查,制定、实施整改方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截至12月底,局党组成员轮流宣讲党课8次,共开展学习会46次,系统化的学习了党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著作内蕴含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共15次18部。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社会舆情信息,全年报送舆情信息100条以上,被省委宣传部采用舆情信息综合采用33条,被中宣部综合采用2条。

2.深化廉政作风建设。我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廉政规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各级纪委会议、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共计传达学习36次。相继组织开展环保系统“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行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促使大家引以为戒,从而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党中央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比担当、比执行、反四风、促赶超”等专项活动,全面及时地落实作风建设活动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年中检查,并整理出了包含党风、工作作风等方面12个问题的清单。在平时工作中加强纪律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职工业务能力。向人员要素质、向素质要能力。我局充分利用专家授课、外出学习、岗位培训、业务交流、以案说法等方式在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的同时,培养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在生态建设,服务监管,环境突发事件处理和重要信访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的办事能力和水平。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高执法监管的效率,在全局营造讲学习、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今年,我局共参加培训48次,组织培训16次,新增2人考取监察资格,全局拥有执法资格人员达至21人。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缙云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地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当中还面临着不少的问题与困难,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稳定。2018年,虽然我县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持续上升,但我县空气质量在全市中受到地域形势和外来气流的影响最大,难以保持稳定的向好趋势。同时,虽然今年我县出境断面水质考核优秀,但存在着好溪流域沿线工程项目较多、农业面源茭白田水质污染等情况,这些都对水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改善我县总体环境质量。

(二)环保督察整改需更加重视。2019年,新一轮的中央环保督察即将开展,我县需早谋划、早准备,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前期工作,深入落实整改问题,确保不出现交办督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三)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很突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不足,城镇老城区和工业园区截污纳管工作滞后,雨污不分、清污不分现象仍然存在,三大污水处理厂,配置低下,设施落后,难以充分发挥环境治理设施应有的作用;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复杂、问题突出;我县没有生活垃圾处理和危废处置中心;企业经济转型升级任重道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和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在全市排名靠后等等。

(四)生态文明建设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监管任务重,装备差,人员少,技术薄弱,只能应付日常工作,容易造成建设项目管理漏批、漏管,“三同时”监管不到位。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待加强,破解难题、服务水平、积极主动等方面还有待提升。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十三五突破年,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意义重大。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市县各级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论,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出发点,全力推动缙云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用最强的决心、最快的速度、最实的举措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争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模范生。

(一)以美丽缙云为载体,全力创建生态文明样板

1. 致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缙云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内容,针对38项创建指标,特别是9项未完成指标,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全面负责”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完成技术评估申报工作。

2. 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围绕“美丽大花园,缙云好生态”这一主线,以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文明日、7.29丽水生态文明日等为抓手,发挥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宣传引导教育作用,将“生态+”理念融入各行各业,不断扩大生态影响力,营造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好氛围。

3. 深入落实生态损害制度。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依法追究赔偿义务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公开等制度。

4.严格执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生态补偿和奖惩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属地保护职责。施行“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与莲都区等县(市、区)签订上下游水质生态补偿协议,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节约工作,以政策和经济激励机制为杠杆,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

5. 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我县在2017年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77.07平方公里,占县国土总面积的比例为18.54%。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我县要于2019年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工作,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二)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赢四大战役

1. 铁腕治水,让河水更清。全面巩固提升剿灭劣Ⅴ类水成果以及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确保全县地表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功能要求,达标率100%,保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优秀。

2. 攻坚治气,让天空更蓝。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强力推进“五气共治” 结合缙云实际,实施“减煤、抑尘、治源、控车、禁燃、增绿”六大举措,确保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优良天数占比争取达到98%以上,PM2.5浓度值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

3. 科学治土,让土地更净。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推进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

4. 重拳治废,让危废更少。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构筑全过程闭环化监管格局,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确保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2%,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5.全力收官,让污普更细。2019年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收官之年。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确保如期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高科学依据和重要支撑,完成技术报告和成果发布。

(三)以 “回头看”为契机,全力打造最严执法县

1.紧盯督察整改,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一是对上级领导批示件、重点违法案件、久拖未决信访积案、环境安全隐患和风险问题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强舆情与信访投诉稳控。二是举一反三,聚焦水、气、固废等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县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对督察整改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进行专题报道,特别是要宣传推动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典型以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好案例,并积极报道各地环境执法行动,持续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2.保持高压态势,开展环境执法强化行动。一是严格项目准入,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系列执法行动,加强对涉VOCs、涉PM2.5、涉氮、涉磷排放的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危废处置等重点问题、重点企业的监察工作。真正让生态红线成为一条“碰不得”的高压线。二是充分发挥环保与公检法联动实现全覆盖的优势,强化环保执法刚性,依法精准打击,力争在执法的案件数量、质量和效果上统筹发力,切实以严格执法倒逼推动企业自觉守法。三是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案例分析、专项培训、实战练兵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综合能力。

3. 落实监管制度,启动网格化“积分制”管理。探索推行“网格化”监管“积分制”模式。由“网格员”定期进入企业进行检查,对照标准予以打分。对于不同等级的积分结果,予以不同时限的停产整治时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积分制企业管理模式,督促企业自觉规范经营。

4.构建智慧环保,启动六个平台数据管理。一是建设“一个库”,梳理全局环境管理业务,建设环境专项数据库。二是建设“一张图”,结合环境管理数据和空间数据,在国土一张图系统上建立全县主要污染源分布图。三是建设“一门户”,将全局所有相关环境业务信息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全局“一套用户、全网通行”的应用方式。四是建设“四应用”,建设污染源全周期管理平台、企业自查自监测管理平台、可视化决策服务平台、环境综合监控预警平台四大应用平台。五是建设“一微端”,建设环境公众微信决策及服务平台,实现微端决策门户、微端资源目录管理及调用、微端数据综合分析等功能。六是建设智慧环保监控中心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及其他硬件系统。

(四)以改革创新为平台,全力服务绿色经济

1. 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服务实体经济。我局将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县规上(拟上规)和用地面积3亩以上的规下企业的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精准扶持A、B、C类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同时引导和指导D类企业完成整治规范,最终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2. 进一步履好岗位职责,严守准入门槛。严格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审批项目。凡是与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相违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要求所有项目必须与当地规划相符,把好项目审批关,提高项目质量。

3.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激发企业活力。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深入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充分调配使用环境执法监察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严厉打击“低散乱”,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查处力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经济,确保有效促进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五)以勤廉环保为引领,全力建设一流环保铁军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队伍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

2. 强化制度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比担当、比执行、反四风、促赶超”,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意识贯彻人心。

3. 筑牢廉政防线。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好环保职责,做到思想上“补钙”、精神上“加油”和业务上“助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清正廉洁底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敢担当、能战斗的一流环保铁军,为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全市前列、争当“双示范区”建设排头兵和模范生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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