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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缙云县生态环境局 >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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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缙云县生态环境局
  • 机构负责人:

    王剑升

  • 办公地址:

    缙云县五云镇和泰城17号楼第十二层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 联系方式: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县政府委托研究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制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三、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督促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年度和规划期的实施议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管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

    四、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辐射、放射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对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本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负责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辖区内的环境纠纷、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和重大环境问题。

    七、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及环保产品认定工作。

    八、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核或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审查可以作为原料的进口固体废物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引进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资质认可及环保设备的认证工作。

    十、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十一、组织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抓好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王剑升 王剑升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分工:

    主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 徐学军 徐学军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职责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后勤、人事、财务、党务、工青妇团、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 洪光强 洪光强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改革;负责大气办、土壤办工作。

  • 蔡乐 蔡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污染物减排、环境统计、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监测站。


  • 陈垠勇 陈垠勇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职责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信用体系评价建设、生态环保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项目谋划申报等工作;负责美丽办、治水办工作。分管自然生态科(政策法规科)。


  • 楼培军 楼培军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党组成员、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职责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队)长工作。负责环境执法、环保督察、信访、应急和平安综治等工作;负责县整改办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文秘、 信息、 政务公开、 会务、 机要、 保密、 档案、 安全、 后勤、 人事、 财务等工作。 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领导重要批示件等督办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 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干部人事管理、 机构编制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章黎媛,联系电话:0578-3147891,地址:缙云县五云镇和泰城17号楼1202办公室


    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大气、 水、 土壤、噪声、 光、 恶臭、 固体废物、 化学品、 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承担规划、 建设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排污权交易、 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承担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工作。 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 改革。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改革工作。

    负责人:张文儒,联系电话:0578-3016077,地址:缙云县五云镇和泰城17号楼1210办公室


    自然生态科(政策法规科):组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信用体系评价建设等工作。 承担缙云县委县政府美丽缙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胡冰莹,联系电话:0578-3121510,地址:缙云县五云镇和泰城17号楼12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