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2020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索引号: 00266058x/2020-61117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16 09: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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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缙云县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调整。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64亿元,再融资债券0.6亿元。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年初我县已将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亿元编入年初预算。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用途,剔除已编入年初预算金额,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亿元。根据下达再融资债券额度和债务还本情况,调增“债务还本支出”0.61亿元(注:线下反映)。

2.部分项目预算类型调整和追加调整。一是受疫情影响和垦造耕地相关政策变化,预计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土地折抵指标收入为零;为避免土地折抵指标收支出现赤字,拟将年初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折抵指标收入安排的相关项目共3.59亿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亿元。二是由于2020年省下达新增一般债券额度未达预期,拟将土地整治项目1亿元由债券资金安排调整为预算追加安排,需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亿元。三是预发2020年政府综合考核奖,需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2亿元。

3.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差额调整。按照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年初向县人代会提交的预算草案中,已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预计年中下达数纳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县上下积极努力争取,2020年上级实际下达补助资金超出了年初预算数。为此,需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亿元。

4.年中压减支出调整。根据省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支出要求,全年共压减支出1.86亿元,需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亿元。

5.预备费分解。2020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500万元。根据预备费动用情况,将动用的预备费6397万元分解到相关支出功能科目,剩余部分1103万元予以压减。

调整后,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5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58.77亿元增加6.88亿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根据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以收定支”规定,结合年度预算追加和压减支出等情况,拟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亿元,调减土地折抵指标收入11亿元。

调整后,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8.13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算减少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8.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6.89亿元,增长134.4%;土地折抵指标收入1亿元,下降91.8%。

2.支出预算调整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整。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36亿元。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年初我县已将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亿元编入年初预算。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用途,剔除已编入年初预算金额,需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6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73亿元、“其他支出”9.43亿元。

(2)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调整。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抗疫特别国债2.2478亿元。根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需调增“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2478亿元。

(3)部分项目预算类型和科目调整。一是拟将年初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折抵指标收入安排的相关项目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需调减“其他支出”3.59亿元。二是拟将原在土地折抵指标收入安排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县配套资金”项目2.08亿元调整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需调增“城乡社区支出”2.08亿元,相应调减“其他支出”2.08亿元。

(4)预算追加调整。根据征地和拆迁补偿实际需要,需追加征地和拆迁补偿等项目支出1.64亿元,相应调增“城乡社区支出”1.6亿元;根据省基金补助情况,相应调增“其他支出”0.04亿元。

(5)年中压减支出调整。根据省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支出要求,全年预计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4.32亿元,需相应调减“城乡社区支出”3.55亿元、“其他支出”0.7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048亿元。

调整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1.12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35.02亿元增加6.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3.7%。增幅较大,主要是2020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较多。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央的规定程序,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0〕15号),核定我县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14亿元。加上2019年核定的债务限额51.97亿元,2020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5.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5亿元。2020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为65.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1.44亿元,专项债务24.5亿元,低于省核定的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核定数65.97亿元作为我县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20年12月16日

缙云县2020年预算调整表12.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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