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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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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60715/2021-76921     发布机构: 缙云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1-01-19 16:07:4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缙云县水利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缙云县水利局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云街道和泰城办公大楼9楼,邮编:321400,电话:0578-3013529)。

2020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办法》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最大限度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34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23

 1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2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

1803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信息便民性不强等。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县政府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水利事业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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